忻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2、主要职能
3、机构设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绩效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情况
十、专业名称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根据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办字[2019]65号)文件精神。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主要职能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生产、仓储、销售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等。
3、机构设置
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决算单位有九个:忻州市应急管理局(本级、行政);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参公事业);忻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参公事业);忻州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全额事业);河保偏军事化矿山救护中队(全额事业);山西省煤炭安全纠察队忻州支队;忻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组;忻州市煤矿安全监控信息中心;忻州市矿山救护大队。增加5个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忻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九单位全年收入26217904.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14711.54元;其他收入3193.04元。2018年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四单位全年收入11177193.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76144.16元;其他收入1049元。今年比去年总收入增加15040711.42元,增加了134.57%.原因是单位增加五个。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忻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全年支出25917943.3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3284元;项目支出9124659.3元。?2018年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全年支出11149336.16元。其中:基本支出5842715.24元;项目支出5306620.92元。2019年支出比2018年支出增加14768607.14元,增加132.46%,因为增加了五个核算单位。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经费合计860836元,其中: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25961元;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34875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总支出6224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92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508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车辆共有3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特种专业用车8辆;其他用车10辆。无车辆购置。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绩效情况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实效指标和成本指标都达到考核标准。截止年底任务基本完成,目标考核单位为优秀。已完成的项目占计划任务量的100%,质量达到预期目标。总体工作按照绩效目标实施。
2019年机构改革,由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名为忻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增加,人员编制由原来27人增加到40人,增加煤炭安全监管、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应急救援、灾害救助等多项工作。只有不断投入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力量,才能扎实有效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才能更有效的实现工作目标。
八、“三公”经费情况
年初预算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544018.06元;因公出国费用为0元;公务招待费0元。年末决算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433791.75元;因公出国费用为0元;公务招待费0元。“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减少110226.31元,减少20.26%。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比决算减少110226.31元,减少20.26%。去年“三公”经费决算255918元,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去年“三公”经费决算增加177873.75元,增加69.5%,因为增加了五个单位的“三公”经费。主要是增加了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费177873.75元,增加69.5%,由于车辆增加费用随着增加。本年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招待费和去年的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招待费都为0元,没有组团数(批次)和人数.
九、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都为0元。
十、专业名称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支出: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安排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工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