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1-01163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关于认定静乐县鸿利矿业有限公司等14家非煤矿山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应急函〔2021〕48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7日
关于认定静乐县鸿利矿业有限公司等14家非煤矿山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知
静乐县应急管理局、岢岚县应急管理局、五台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93号)精神,经企业自主创建、自评、申请,评审单位评审,市应急管理局分别组织各有关县应急管理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核,静乐县鸿利矿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符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标准。经研究,下列14家非煤矿山企业确定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1、静乐县鸿利矿业有限公司
2、静乐县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3、岢岚县同燊矿业有限公司
4、岢岚县张家湾利春石料厂
5、岢岚县安质矿业有限公司
6、岢岚县山泰来石料厂
7、岢岚鑫盛矿业有限公司
8、岢岚县大新石料厂
9、岢岚县山和石料厂
10、岢岚县西街砖厂
11、五台县皓源矿业有限公司
12、五台县金鹰建材有限公司
13、五台县建安白云岩万富恒石料厂
14、五台县盟盛白云石矿业有限公司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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