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1-00421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关于认定代县程兴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干堆)等4座尾矿库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应急函〔2020〕171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8日
关于认定代县程兴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干堆)等4座尾矿库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知
代县应急管理、繁峙县应急管理局、五台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山西省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评审,1、代县程兴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干堆)、2、代县众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3、山西晋中金鸣矿产开发公司东腰庄金矿西板沟尾矿库、4、繁峙县大牛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通过评审,确定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