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3263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19日
- 标题: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安办发〔2020〕64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1日
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负责油气输送管道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排查辖区内油气输送管道标识与安全警示标志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市安委办。要突出抓好管道防腐与阴极保护设备、站场(阀室)切断阀的隐患排查工作,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市安委办。
各县(市、区)负责油气输送管道的监管部门,要将辖区内《油气管道安全设施基本情况表》(附表2)汇总后,于2020年9月20日前上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冯瑞秀
邮箱:xzaj3k@126.com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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