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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码 0400-Z-00500-140900 职权类型 其他类别
职权名称 科学技术奖励评审
子  项
职权依据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忻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六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开发布评选奖励文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受理推荐材料(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根据评选原则、标准、条件、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将通过审查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及项目进行公示。 3.评审责任: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奖励委员会并进行公示。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 4、《忻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忻政发〔2013〕24号)第二十五条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实施主体 市科技局 责任主体 市科技局
备注
流程图
廉政风险防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