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山西省人民政府

职权编码 0400-Z-00300-140900 职权类型 其他类别
职权名称 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
子  项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二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六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受理相关材料(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推荐材料上加注推荐意见。 3.转报责任:按照科技厅的要求,将有关推荐资料报送科技厅。 4.事后监管责任:及时处理科技厅的反馈信息。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 4、《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晋政发[2004]2号)第二十五条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实施主体 市科技局 责任主体 市科技局
备注
流程图
廉政风险防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