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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码 1317-Z-02300-140900 职权类型 其他类别
职权名称 市内跨区县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包括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备案
子  项
职权依据 【部门规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等令第5号) 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公安厅等晋交综运发[2014]296号)第二项第一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道路运输企业递交的备案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对提交的材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报省级监管平台接入监管网络,并在道路运输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4、公告责任:制发相关文书并备案,依法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发现没有按照规定运营的责令整改并通告按照规定处罚。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七十一至七十七条 " 2、《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四十条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实施主体 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责任主体 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管理科
备注
流程图
廉政风险防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