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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码 1313-Z-02200-140900 职权类型 其他类别
职权名称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颁发及证件管理
子  项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二十五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原则,按照“一户一证”核发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是否齐全有效 3、决定责任:相关科室出具许可决定书 4、送达责任:凭许可决定书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信息公开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实施主体 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责任主体 忻州市道路 运输管理局交通政务大厅
备注
流程图
廉政风险防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