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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码 3400-Z-00202-140900 职权类型 其他类别
职权名称 对市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冠名权的许可
子  项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 第八条 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七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组织有关专家对志书、综合年鉴审查验收,提出是否同意出版。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市政府备案,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经济监督、执纪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失职,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实施主体 市地方志办 责任主体 市地方志办
备注
流程图
廉政风险防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