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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码 2700-H-00200-140900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名称 对安全生产违 法违规行为举报人的奖励
子  项
职权依据 【法律】《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13号主席令修改颁布)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第52号主席令颁布)第十三条 【行政法规】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第493号令颁布)第八条 【国家部委规范性文件】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2012年5月2日安监总财(2012)63号颁布)第六条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开受理途径(不受理的说明理由)。 2.核查阶段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根据核查情况,做出决定,制发相关公文。 4.执行阶段责任:下发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1、【部门规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4号)第十八条 2、【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部门规章】《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 4、【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实施主体 办公室 责任主体 市安监局
备注
流程图
廉政风险防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