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02号),建立健全“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狠抓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加强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管理,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狠抓餐厨废弃物统一回收,大力扶持餐厨、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企业,健全完善废弃物收运、处置等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1.严格餐饮业餐厨废弃物管理。餐饮企业、单位食堂要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将餐厨废弃物与其它生活垃圾分开,单独收集存放在本单位,及时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台账,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由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不得将餐厨废弃物出售、倒运给未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严禁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积极推进在单位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企业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向其他餐饮企业推行。

  2.严格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单位应当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协议,及时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并定期向当地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餐厨废弃物不得裸露存放、运输,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单位应按规定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签订协议,及时接收餐厨废弃物,严格按规定处置。要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符合环保标准,防止二次污染。

  3.严格肉类加工废弃物管理。肉类加工企业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肉类加工废弃物,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及记录台账。有条件的规模以上肉类加工企业要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规范对肉类加工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不具备条件的肉类加工企业要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理肉类加工废弃物,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严格畜禽产品管理。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动物进场查证验物、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屠宰畜禽来源、检疫检验证号、销售去向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并按程序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5.加强重点区域整治。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市场的整治巡查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增加食用油监督抽检频次,严禁销售、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分工负责)

  6.加强重点单位监管。强化对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及单位食堂的监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废弃物处理制度,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行为,严查不按规定处理废弃物行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分工负责)

  7.严查网络售假行为。强化网络销售食用油监管,追根溯源,及时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名牌食用油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第三方平台资质审核责任,对监管部门认定的市内制假售假网站依法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信委、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分工负责)

  8.严惩“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排查清理取缔非法提炼“地沟油”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上下游一并严惩重处。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通报机制,落实涉嫌犯罪案件联席会商机制,实行大要案挂牌督办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工负责)。

  (三)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9.推动餐厨废弃物专门收集。忻州市城区按照《忻州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在对餐饮业餐厨废弃物专门收集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动员,扩大收集覆盖率,尽快实现全覆盖。其它县(市)要摸清每日餐饮业餐厨废弃物产生数量,购置专业车辆、容器等设备,年内实现餐厨废弃物专门统一收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开展示范试点。借鉴太原、运城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经验,忻府区、原平市争取列入国家或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争取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尽快启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责任单位:忻府区、原平市人民政府)

  11.执行市场准入。建立无害化处理企业准入条件和评价细则,规范无害化处置管理。兴办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工负责)

  12.落实扶持政策。落实“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支持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将养殖、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备列入农机补贴目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健全处理体系。建立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和屠宰企业废弃物处理体系,推广无害化处理新技术,规范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分工负责)

  14.探索过程管理。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推动大型餐饮企业及单位食堂厨房安装摄像装备,保证餐厨废弃物流向可追溯。鼓励肉类加工企业在加工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安装摄像装备,建立屠宰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视频监管系统,追溯废弃物流向。(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分工负责)

  15.推进餐厨垃圾减量。开展居民家庭厨房厨余垃圾粉碎处理试点,鼓励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文明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16.加快技术研究应用。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推进光谱法、色谱法、电化学分析法等基础检测手段,快速鉴别和检测“地沟油”中特异性指标便携式仪器装备研发,提高检测鉴别技术实用性。鼓励企业申报省级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科技利用专题项目,鼓励企业研发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制备高附加值的化工原料、生物材料等“地沟油”资源化应用关键工艺和成套化关键装备,为推进“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负总责。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具体可行的“地沟油”治理工作目标,抓住产生、收集、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建立任务清单,落实各方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

  (二)强化督查考核

  将“地沟油”治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作为创建卫生城市(县城)、文明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活动的重要内容。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方案涉及的事项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和具体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要建立部门协作通报机制,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促进“地沟油”治理工作见到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搭建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渠道,大力宣传“地沟油”治理各项政策措施及成效,及时全面客观报道有关情况,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形成有利于推进“地沟油”综合治理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环保、节约、减排意识,推进餐厨废弃物源头减量,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