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9-02813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文机关: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年05月30日
- 标 题: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财综〔2016〕17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发改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综[2016]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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