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7-03282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发〔2017〕12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现将《忻州市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忻州市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扶贫专项行动计划
为切实做好贫困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根据《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扶贫行动方案(2016—2020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1661”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贫困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宜居示范”四大工程,持续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年度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完善提质工程。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重点放在贫困地区,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公路提质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重点实施窄路基加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农村旅游公路、县乡公路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巩固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规划解决4.3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水土流失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90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电网改造升级。消除贫困地区配电网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更新老旧设备;全面落实贫困地区中心村、机井通电、动力电不足改造等专项工程,改善40.55万人用电质量,彻底解决贫困地区20个村动力电不足问题,新增和改造通电机井2280个,受益农田面积68.91万亩;支持光伏扶贫,确保光伏项目分布式电源实现“无障碍接入”,确保光伏项目按时并网发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营造林。围绕生态扶贫,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完成省林业厅已下达我市11个贫困县造林任务64.884万亩(人工造林56.184万亩、封山育林8.7万亩),通过融资提高贫困县造林投资标准,力争每亩达到800元,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参与林业工程建设。在全市贫困县积极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专业队)260个,鼓励贫困户参加,做好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专业队)施工资质申领的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改善贫困地区农村教育条件。继续把农村幼儿园建设列为重点工作,查漏补缺,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规划建设幼儿园(班);建立建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特别保障建档立卡家庭接受学前教育;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以县为单位制定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质量;经费投入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倾斜,不足100人的学校和教学点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配备教师,县域内对口帮扶工作覆盖到所有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做好忻府区等6个区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水平。逐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引导县级以上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到农村服务,进一步帮助乡镇卫生院提高服务能力,努力为农民就近提供优质、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省卫计委安排,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实施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重点以忻府区合索乡、神池县虎鼻乡、定襄县神山乡、宁武县涔山乡等第二批“乡村文化记忆工程”4个实施乡镇为重点,以蕴含历史文化记忆的乡村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资源为对象,通过科学方法和步骤,厘清乡村文化资源底数,激活文化记忆,完善文化体系,传承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为建设文化强市奠定良好基础。(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完善农村养老关爱体系。建设60个农村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健全农村养老关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完成11个贫困县2.7万户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二)农民安居工程。加快贫困地区农户居住条件改善,扎实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房改扩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采煤沉陷区治理。2017年继续实施:原平市轩岗镇13个村、6409户、14235人;2015治理原平、保德、宁武、静乐4个县(市)共52个村、10946户、29524人;2016年第一批治理原平、保德、宁武、静乐、神池5县(市)共33个村、3900户、10666人;2017年申请将保德县义门镇荣家沟村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383户、1186人:其中138户、435人置换原2016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第二批任务保德县桥头镇马蹄罕村项目,剩余245户、751人与静乐县杜家村镇2村、713户1905人申请列入2017年治理计划,待省发改委确认批复后实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完成387户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其中定襄县26户、静乐县129户、五寨县20户、原平市52户、岢岚160户。(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3、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
——把建档立卡农户放在优先位置,通过新建、加固等方式,引导农民建设安全、节能、舒适、美观的住房。2017年,共完成7014户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任务,解决现有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4、易地扶贫搬迁。省下达我市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6352人(晋易搬字〔2016〕1号),其中:建档立卡21000人,同步搬迁5352人。2017年,全市户籍50人以下行政村整体搬迁涉及9个县,计划安排113个村,1561户、3101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三)环境整治工程。不断深化改革,推进金融创新,引进专业化企业,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集中力量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等问题,提高农民群众的宜居和健康水平:
1、农村垃圾治理。继续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完善的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力争100%的村庄实现垃圾定点存放清运,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工作,完成五台县门限石乡上门限石村农村生活污水防治项目,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有机肥生产线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农药瓶、地膜等废弃物的收集、处理机制;大力实施测土配方,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优先在贫困地区发展规模化、科学化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强对病死动物收集、暂存、装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监管,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
(四)宜居示范工程。继续做好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工作,打造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加大贫困地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力度:
1、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发挥我市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发展全域旅游的优势,充分挖掘贫困山区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旅游示范村;在人口集聚能力强,对周边乡村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乡镇所在地、移民搬入地打造镇村一体示范村;在生态条件好、农业生产条件好的村镇打造特色农业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委)
2、抓好扶贫旅游工作。按照《忻州市旅游扶贫行动方案》,做好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大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官方网站加入乡村旅游特色版块。(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3、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继续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完善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做好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协调指导,确保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和利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市级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推进有力。县级政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镇)、村是实施主体和建设单元。
(二)突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岗位、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要拓宽投融资渠道,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支持、支援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三)聚焦脱贫攻坚。我市贫困面广,贫困县多,脱贫攻坚任务重,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大对贫困县区支持力度,优先支持贫困乡村申报建设项目。在制定各项规划方案时,各成员单位要对2017年脱贫摘帽县(保德县)倾斜,积极争取一切可争取的资金,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目上对脱贫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民主决策,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积极发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用好“一事一议”办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依据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建立平时工作、平时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健全奖惩激励制度,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六)严格廉政监督。按照“三严三实”、“六权治本”的要求,把廉政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努力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把好事办实办好。
(七)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贫困乡村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的浓厚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