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5-00639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szfbgt
- 成文日期:
- 标 题:关于服务帮扶县(市、区)、工业企业、重点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废止日期:
关于服务帮扶县(市、区)、工业企业、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各相关企业: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定重点企业生产,推进重点工业增长点项目投产达效,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市经信委决定要加大服务帮扶县(市、区)、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立委领导联系帮扶县(市、区)制度。每一位委领导联系帮扶1-2个县(市、区)经信局,指导所联系县(市、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开展精准帮扶,稳定所联系县(市、区)重点企业生产和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促进所联系县(市、区)工业平稳增长。(具体联系帮扶县(市、区)名单见附件1)
2、建立科室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和项目制度。各科室在协助分管领导服务帮扶所在县(市、区)的基础上,至少联系一户重点企业和一个重点项目,在充分尊重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按照“指导、督促、协调、服务、疏导”的原则,对所联系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全力帮扶。对重点企业的服务帮扶,要指导企业稳定生产,帮助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积极争取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要发挥信息渠道优势,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扩大销售;要帮助协调企业生产经营中资金、电力、铁路等要素保障问题;要帮助企业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的各项减负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重点项目建设帮扶,要协调项目的核准备案、资金筹措、土地征用、电力供应、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未开工的项目,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完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督促尽快开工建设;对已开工建设项目,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度,了解和协调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投产;对已投产项目,要加强电力、铁路运输等要素保障,推动项目达效。(具体服务帮扶重点企业和项目名单见附件2)。
3、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委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县(市、区)、企业、项目进行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针对实际问题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取得实效。
4、建立联系帮扶县(市、区)、企业、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所联系县(市、区)、企业、项目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属于本委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本委无能力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以专题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部门反映。各科室每月要将帮扶的重点企业情况表(见附件3)和服务帮扶的重点项目情况表(见附件4)分别报回经济运行科和投资规划科。
各县(市、区)经信局也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项目服务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对县域范围内企业和项目的帮扶服务工作,稳定重点企业生产和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促进工业平稳增长。各重点企业要用好用足国家、省、市支持企业发展和减负的各项政策,着力加强企业管理,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求得新效益、实现新发展,为全市工业平稳增长做出新贡献。
忻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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