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16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化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在全市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出入井人员管理及领导带班下井专项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出入井人员管理及领导带班下井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市局成立专项督查检查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抽查工作。 

    长:曲金章  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傅志远  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科科长 

    员: 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科全体人员及专家。 

  负责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查抽查。 

  二、专项督查检查主要内容 

  (一)汛期非煤矿山专项检查 

  1、露天矿山。重点检查:山坡型露天矿山,全面掌握矿区范围主要断层、裂隙等地质构造的情况凹陷开采矿山,对周边截洪沟进行全面清理和维护的情况;露天矿山作业面浮石、伞檐清理的情况;加强边坡管理,对位于不稳定山体、危崖威胁区域内的工业、办公和生活场所搬迁、隔离警戒等安全措施的情况;遇强降雨期间停止生产运行,撤出人员和生产设备措施的情况。 

  2、地下矿山。重点检查:对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地下矿井,其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水库河流、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的排查情况;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情况;矿井及周边地区的山洪汇集的排查情况;井口是否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井口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的矿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情况;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域周边建构筑物防排洪设施情况;强降雨期间地下矿山停产撤人情况。 

  3、排土场。重点检查:防洪系统设计审查、排放运行的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防洪和治水工作措施落实的情况;排土场截洪沟排查的情况;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的情况;露天矿山排土场、砖瓦粘土取土场出现沉降、开裂、坡面鼓出或地基鼓起等滑动现象的应急措施的情况;遇强降雨期间及时停止排放作业、组织撤人措施落实的情况。 

  (二)出入井人员管理及领导带班下井专项检查 

  1、出入井人员管理。重点检查:地下矿山企业是否建立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认真落实出入井人员登记,准确记录下井人数、工种、出入井时间和井下人员分布情况;所有出入井人员都必须在出入井人员登记簿上亲自签名登记,且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并逐月将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2、领导带班下井。重点检查:地下矿山企业是否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制定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明确下井与升井的时间及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等内容;是否编制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明确月度内每个工作班次下井带班的矿山企业领导名单;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是否报属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本单位办公楼及矿井井口予以公告;当班带班矿山企业领导是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矿山企业是否建立领导下井带班档案,并存档备查。 

  三、督查检查方式、要求 

  (一)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整。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汛期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造册登记,并及时进行整改治理。对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企业要将自查情况上报属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二)县级应急管理局全覆盖检查。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确定的专项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把工作做实做到位。 

  (三)市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市应急管理部门将围绕确定的专项检查内容对所属县级应急管理局、辖区内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县级应急管理局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同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做好本区域防汛备汛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通知要求,每月18日前将   县(市、区)汛期非煤矿山督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附件5)报市应急管理局。 

  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2019925日前报市局。 

  联系人邓秀文       联系方式0350-3087876 

  电子邮箱:xzsjgyk163.com 

  附件: 1.市应急管理局督导7个县应急管理局名单 

         2.市应急管理局抽查15家非煤矿山企业名单 

         3.汛期非煤矿山专项督查检查表 

         4.政府(部门)开展汛期非煤矿山督查检查 

           工作情况检查表 

         5.     县(市、区)汛期非煤矿山督查检 

           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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