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春节将至,人流物流量大,各类事故易发多发。为此,经市政府同意,特将市安委办关于2015年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转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结合市政府1号文件具体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查找隐患和不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各行业领域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要求,从根本上排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责任,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监管人员;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全员岗位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三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 

  四要加强应急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演练,保持良好状态,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处置及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一、1月份发生各类事故情况 

  今年1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各类事故24起,死亡2人,致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64.3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上升20%;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100%。其中: 

  1、交通事故4起,死亡1人,致伤12人,经济损失3.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300%,死亡人数增加1人。 

  2、火灾事故19起,经济损失0.87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5.5%。 

  3、其他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6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2015年1月6日五寨县韩家楼常兴民用煤储售厂发生一起两辆大车夹死一人死亡事故。 

  二、对1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2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1月份,全市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上升;2月份,各级各部门应继续高度重视,不可麻痹大意,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为主题,结合本区域、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要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责令企业停工停产,整改隐患做到“五落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要严厉打击和依法关闭取缔。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针对特殊敏感时段及季节性特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一突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把瓦斯水害治理和整合矿井安全监管作为检查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二突出抓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和防中毒窒息、防坠罐跑车等专项整治,强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五个“十条”规定,做好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三突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时期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大型集会、烟花集中燃放等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四突出做好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深化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持续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和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泄漏安全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销售环节安全管理。五突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对营运性车辆的动态安全管控;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逆行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路面勤务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巡查管控情况;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六突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防部门要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建筑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营业期间防火检查巡查是否落实;集中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住人,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配备防火器材,是否违章用电等。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事故信息报告和安全事故应对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及进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信息,绝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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