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政策解读
一、规划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要求,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统筹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和修复,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忻州市实际,编制《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及《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落实和深化,是对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是忻州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忻州市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指南、可持续发展的蓝图。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着力构建安全韧性、绿色高效、节约集约的忻州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二、规划编制过程
按照国家、省要求和忻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19年底开始启动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过三年数次的修改完善,市政府、市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各县(市、区)、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座谈、研讨和工作推进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把关审定后,形成了《规划》成果。《规划》编制过程中,先后于2020年11月、2023年2月、4月三次面向市直28个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书面征求意见。多次组织召开市直部门、专家研讨会及咨询会,听取相关意见,并于2023年3月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忻州日报、忻州广电网对《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和采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2023年3月23日,《规划》经市政府专题会审议;4月15日,《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5月8日,经忻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6月1日,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7月12日,市政府正式以《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查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忻政〔2023〕7号)上报省政府审查批复;9月20日,经省自然资源厅集中审查通过;10月23日,经省厅2023年第7次厅务会审议通过;11月2日,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11月24日,省政府以“晋政函〔2023〕118号”正式批复我市《规划》。
三、规划成果主要内容
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严格落实了《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的要求,按照山西省“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为将忻州建设成为“一枢纽四高地”提供国土空间规划保障。
(一)夯实研究基础,科学研判存在问题
忻州市位于山西省中北部,地处黄土高原,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水资源相对缺乏,生物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文化旅游资源品级较高,历史文化遗产丰富。全市下辖1区1市12县,国土面积为25151.71平方公里,2020年末常住人口268.97万人,城镇化率为53.78%。
目前,我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逐渐清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城乡发展协调性持续增强、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支撑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同时,我市还面临耕地质量偏低,农业规模化生产受阻;生态环境脆弱,生态修复任重道远;内部交通不便,对外联系不畅;城市能级不强,品质不高等突出问题,需要加强国土空间协调性、安全性、生活品质和开发效率提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土空间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
(二)落实国家要求和省市部署,锚定总体定位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忻州市打造成山西省融入京津冀、雄安新区和服务国内大循环的门户枢纽、山西中部城市群先进制造高地,世界级文化休闲旅游康养目的地、有机旱作农业生产交易标杆地、生态秀美的高品质宜居地。
(三)明确城市性质和目标愿景
1、城市性质
世界级文旅康养胜地、山西中部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山西省面向京津冀服务雄安新区的门户城市、山西省重要的新型能源和制造业基地、宜居宜游的生态休闲城市。
2、发展目标
到2035年,基本建成“安全、绿色、开放、协调、宜居、智慧和富有竞争力”的高品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的协调发展,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城市软实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一枢纽四高地”,成为令人向往的美丽忻州。
到2050年,生态文明建设达到全新水平,农业生产将全面实现现代化,城镇品质将得到极大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将大幅度提高,全面支撑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忻州。
(四)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到2035年,忻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237.12平方公里(935.5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251.14平方公里(787.6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6206.0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35.55平方公里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7.63亿立方米。落实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五)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构建“两屏三区四河、一核一轴两翼”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筑牢吕梁山、太行山两大生态屏障,构建和巩固京津冀及山西中北部生态屏障。依托忻州城镇发展空间资源本底特征,以忻府区中心城市为带动、忻定原城镇组群为载体,提升区域发展能级。以纵贯中部的大运城镇发展轴、横贯北部的灵河高速城镇发展轴和横贯南部的沧榆高速城镇发展轴传导城镇发展势能,统筹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和功能布局,促进全域协调发展,形成“一核三轴两翼、多点多极支撑”的城镇空间结构。构建“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重点镇—一般镇”的市域城镇体系。
(六)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品质。构建均衡协调的公共服务体系,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落实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设施配置标准。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以地域自然景观特色、文化内涵和建筑风貌为主导因素,将忻州全域划分为5大景观风貌分区,分别为五台山佛教文化景观风貌区、忻定原都市田园景观风貌区、山水关城景观风貌区、管涔山(芦芽山)自然生态景观风貌区和河保偏沿黄风情景观风貌区。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范围,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加强对南禅寺大殿、佛光寺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忻州段)建设保护。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七)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在矿山环境治理、耕地安全利用与土壤污染修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治理等方面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修复。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优化提升森林景观和生态质量,加快建设“绿美忻州”。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
(八)强化城市综合支撑保障。做好机场、铁路、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韧性。
(九)强化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规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了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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