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与收费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8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忻州公安局(网址:http://gaj.sxxz.gov.cn)上可下载电子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抓好维护安全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安保任务,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在公安领域更大范围内推动和简化行政审批工作,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忻州良好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党的二十大宣传教育和各项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全国两会、冬奥会、冬残奥会、人民警察节、“三八”妇女节、清明节、五一、五四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联系传统新闻媒体,与电视台、报刊、网站、广播等多家新闻单位联合,采访、刊发工作典型事迹、英模先进事迹,共召开5场新闻发布会。通过市公安局官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34条,解读信息发布7条,发布公告7条,收到办理业务咨询9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针对性。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承担市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单位责任落实,确保所公开事项合法、准确,确保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市公安局官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新浪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发布,其中新浪微博有粉丝57000余人,共发送微博845条;微信公众号拥有粉丝35519余人,共发送信息205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群众反映不满意、超期答复等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4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2

  11

  12

  3

  48

  6

  1

  2

  0

  9

  5

  0

  0

  1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忻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挖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效果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等掌上传播媒介,围绕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焦点发布权威信息,提高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便利度。二是采取图示图解、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解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三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投入,重点在政务信息规范管理、数据融通、网站集约化建设等方面发力,用好用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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