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617号)精神,现将市林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市林业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由局信息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局门户网站、电子屏、政务公开栏的建设。截止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有关市林业局的机构职能、法规性政策性文件、行风党建、工作动态、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办事指南、监督电话邮箱等信息已在网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2015年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290余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是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领导简介1条,机构设置20条,政策、法规性文件类信息30条,资金预算信息2条,公开承诺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40余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电子屏、政务公开栏和忻林信息简报等便民渠道公开。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我局把全市造林绿化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等信息予以了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受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2015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对来我局咨询有关林业政策法规事项的群众,都及时予以了详细解答。

六、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5年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完全是公益行为,没有任何收费情况的发生。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和了解。

2、改进措施: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增加网站的交流互动功能,形成具有良好的网站管理和可靠的信息发布与共享体系结构。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平台(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对网站栏目内容设置进行优化,确保更新内容及时、准确、真实,全力为需获取信息的公众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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