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8号)通知要求,结合2014年我市各县(市、区)和市直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的工作情况,编制忻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8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忻州市政府网站”(域名:www.sxxz.gov.cn)查询,电子信箱联系方式:xx3039396@163.com。
一、概述
2014 年,忻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实施《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紧紧围绕深化政府自身建设要求,努力推进为民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在深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内容,强化宣传指导,加强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了社会各届和基层群众的信息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工作成效
1 、认真安排部署了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今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迅速进行了安排和传达贯彻,市长郑连生、常务副市长董一兵均作出重要批示,信息公开办及时召开会议对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内容进行仔细研读,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并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我们拟定了《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下发各单位,不仅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任务职责和完成时限,强化了工作重点,还制定了监督考核办法。12月,我们对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统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公布了“成绩单”。
2 、进一步拓展了公开渠道,丰富了公开内容。目前,我市已将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及其职能收归市政府信息中心,和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互补促进。在公开渠道和方式方面,已建立了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政务微博、市档案馆、市政务大厅、新闻发言人以及广播、电视、展板、电子屏、短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每年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安排,公开和报送重点工作内容和数据,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下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工作措施和做法
1 、抓好关键,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作为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强化。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督查部门全程参与督促抓。二是及时研究问题,解决难题。及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向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延伸,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任务与年度目标、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2 、抓好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管理和监督的好制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重要保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要在梳理完善各项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公开制度。要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3 、抓好载体,扩大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动忻州市政府网站改版工作,优化网站栏目,扩大网站容量,提升网站水平,网站相关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接下来,我们将整合各类网络资源,推动全市集群式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新改版的政府网站页面,开辟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着力解决信息更新较慢、公开内容不多、服务有待加强的问题。与此同时,我市政务微博经过近一个月的精心筹备和培训后, 于今年8月1日在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正式上线发布信息,成为又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截至12月底,四个微博共发布信息2600多条。此外,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也进一步拓展:市政务大厅新平台开始运行,忻随手拍、监察局权力运行监督平台以及市电视台开播的《政策视点》栏目,使我市信息公开的渠道极大拓宽,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报送体系建设。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及机关各科室明确一名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人或信息员,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进一步优化上网信息、微博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做到既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又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
4 、抓好监督,健全保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单位多、公开面广、事务繁杂,为此,我们加大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明晰责任,强化监督。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责任分解。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办公厅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级完成期限。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实施和落实工作纳入政府办公厅督查事项,确保有安排、有落实、有监督,务求实效;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反馈。今年以来,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征集、忻州政务微博工作意见征集、忻随手拍意见征集等工作,同时,通过在政府网站设立意见箱,下发意见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社情民意的办理情况反馈给公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政府网站等传统媒体的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政务大厅、档案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设置查阅场所,并以电子屏滚动播放、展板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利用手机公益短信以及网站宣传、广场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四是通过各级政府部门举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或通过网络、邮件等信息化手段进行提问或咨询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种类有12大类: 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文件、应急管理、统计数据、经济管理、行政许可、重大项目、工作动态、部门会议、规划信息、领导信息,各县(市、区)公开信息种类有16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公开、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乡镇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机构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行政职权、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事指南、领导讲话、通知公告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初步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底,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相关查阅场所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2000多条;通过新闻发布会、专栏、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电子屏和其他便于公众知晓方式等主动公开的信息达29000条。全部已公开信息中,政府领导、机构职能类共812条,占比1.6%;政务工作和要闻类23218条,占比45.5%;政策法规和文件类2654条,占比5.2%;决策类480条,占比0.94%;行政审批和工程建设领域公开信息459条,占比0. 9%;行政效能和行风评议类245条,占比0.48%;招商引资和经济管理类251条,占比0.49%;应急管理81条,占比0.15%;群众路线和党务信息692条, 占比近1.35%;各类会议活动412条,占比0.8%;便民服务类近4800余条,占比9.4%;部门工作5128条,占比10.05%;县域工作11810条,占比23.1%。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成立了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制定了《忻州市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及公开时限,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同时,市政务大厅充分发挥网上审批服务系统作用,集中办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并实行公开,所有审批信息实现了显示屏即时滚动播放。同时还设置了自助查询服务台。目前,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应用范围已拓展覆盖到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此外,依托监察局的一网六平台,建立健全了权力运行监督服务平台,不仅实现了办事的公开化,同时对各级、各部门的权力运行置于公众的监督下,真正实现了公开、透明。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经市人大批准后,每年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站公开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财政预决算报告全文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稳步推进各级、各部门预算公开,认真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据公开工作。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制定下发了《忻州市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把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日常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督查、通报。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定了《忻州市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责任单位、网站专栏内容设置、公开时限都作出规定。截至2014年12月,已发布食品安全相关监管信息89条。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网站、电子屏、电视等多种形式公开。一是主动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实时发布污染物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二是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三是主动公开环境污染治理信息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信息。主动公开全市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发布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及2014年市环境统计信息。
(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在安监部门网站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一级栏目,下设“政策法规”、“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等二级栏目,及时公开事故信息、调查处理信息、应急处置信息、挂牌督办信息等。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更新并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市本级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二是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与主要媒体密切协作,积极宣传普及价格和收费监管工作。2014年,在全市实行了市场商品和日用品价格公示制度,每周在城区主要电子屏上滚动播出2次,方便市民周知。
(八)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由住建部门及时将房屋政策法规、征收告知、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等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国土部门在部门网站首页设立了“招拍挂公告”、“征地及安置补偿公告”、“土地确权公告”等征地工作相关信息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
  (九)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一是教育部门依托校务公开平台,重点推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招生、财务类信息的公开工作。目前,我市大部分院校都建有网站,均设有招生、财务类信息公开栏目。二是文广新系统各基层单位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办理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市明确了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应急管理以及监督职责的履行等方面。2014年,我市共受理答复公开申请74件(包括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直部门、县市区收到的公开申请件),主要通过网络渠道进行受理。其中,有68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相关申请人,其他申请因保密原因、咨询不规范和申请事项不详等不予公开或处于审查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检举、复议、诉讼案件。
此外,我市还办理了大量的信息咨询工作。主要集中通过政务微博、市政府值班室、政府网站、市长信箱、邮箱,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各类办事、服务平台、投诉热线和现场活动咨询等(具体数量目前还在统计中),大量咨询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相关咨询人。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 年,全市共办理质量方面的行政复议件1件,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受理并答复了咨询人。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全市2014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及分析
2014 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县(市、区)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门、程序还不够清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还需进一步扩展充实,各部门齐抓共管推进的力度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分类不够准确、处理程序不够规范等情况依然存在。四是信息公开与信息需求不对称,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五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岗位变动频繁,且多为兼职人员,工作缺乏连续性,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升:
1 、信息主动公开形象展示多于知情权保障,主动公开内容需要贴近群众需求并进一步深化。目前,信息公开存在着活动报道、政务信息过多,领导或单位形象展示重于实体内容的现象。而本应让人民群众知晓的生产、生活和办事程序等信息却较少,网上信息公开整体呈现出“官本位”特点。具体存在“四多四少”现象。一是抽象的多、具体的少。即通知、公告、规章等抽象性的文件多,具体指导部门如何执行、群众如何办事的政府信息少。二是静态信息多、动态信息少。数据更新不及时,有的行政机关平台长年无数据更新,有的公开平台成了摆设。三是一般信息多、重要信息少。即信息公开主要停留在工作报告总结、领导活动等一般信息上,而政府部门有关职能、职权依据及事权、财权和人事权等关键性、深层次的内容信息公开较少,结果性的信息公开多,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过程性信息公开较少,重要领域(财政财务、行政执法)无数据。四是事前告知的多,事后反馈评价少。即对群众评议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少。
   2 、信息公开协调监督机制有待加强。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除政府网站、政务大厅(中心)、档案馆一些常规平台外,我市还新开通和建设了政务微博、随手拍、权力运行公开平台、电视台《政策视点》栏目等新的公开方式,并积极发挥电视、广播、电子屏、展板、短信等等公开方式的作用,但这些平台之间条块分割,单打独行,缺乏统一管理、规范运行的协调管理机制,同时,监督机制也不健全。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还有不小差距。
3 、依申请公开基础性工作需要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还存在群众熟悉度低,公开平台较少,程序多等基本问题,尤其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具体公开项目多数在部门,而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基础性工作差,重视程度不高,机制不健全。同时,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也不健全,导致部门对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很多时候无法落实,群众和企业有公开需求却很少找部门这一现象。
4 、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存在有需求找关系、找熟人的习惯与心理,对信息公开的具体办理部门、办事程序不熟悉或不信任,这与基层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高或存在畏难与不愿公开本部门利益相关信息的抵触情绪有关,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统筹协调、大力推进本级、本系统的公开工作,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改变旧观念,努力形成政府公开信息、信息需求找政府的观念。
5 、信息公开保障工作薄弱。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工作面广,任务繁杂,有一定的业务素质要求。但基层情况是,工作力量、经费和其他保障非常薄弱,有待大力加强。
(二)改进措施及方向
结合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目前我市工作实际,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应该从制度机制、基础保障、组织管理、公开力度和监督落实等方面来加强和提升。
一是加强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更新,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指南,不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和创新公开方式。
二是加强领导,着力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以及省、市制定的一系列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和健全政策解读、舆情收集和回应、沟通协调的机制,完善信息更新维护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优化考核评估等工作考核考评制度。重点抓好全市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公开,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按照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三大功能定位,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和审核等环节的运行,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市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六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市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七是继续加强宣传和渠道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政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群众获取信息的载体和场所作用,设立适合城镇居民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不断创新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线、政务电子和信息屏等公开方式,健全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效应。
八是结合当前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尽快理顺市、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工作力量和基础保障,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总之,我们将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实现我市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出新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