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对《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进行了解读,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忻州市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的实施细则》出台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今年515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并于6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全面贯彻实施《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忻州市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的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忻州市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的实施细则》共二十二条,规定了各级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特别是各级文明委、爱卫会以及教育、卫生健康、市容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和要求;明确了监督执法的责任主体和具体的处罚标准;还对禁止随地吐痰的宣传普法、受理举报、文明执法、考核评价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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