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0-02720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19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成文等免职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任〔2020〕17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成文等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15日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安成文的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贵存的忻州市艺术研究院(忻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院长(主任)职务;
吴生奇的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