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8-09575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8年08月12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明亮等免职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任〔2018〕11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明亮等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张明亮的忻州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职务;
胡俊生的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职务。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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