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19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207月底前,强化市、县两级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本级数字政府建设的职能,搭建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架构,理顺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制,保障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正常运行;20208月底前,全面优化忻州政务云平台,除涉密信息系统外,市、县两级政务信息系统全部向市级政务云平台对接或迁移,并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实现有效对接,完善基础支撑体系;202010月底前,完成全市50%政务信息资源向市共享交换平台集聚融合,依托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应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明显提升,已建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统一接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入全省前列。2020年底前,市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上云实现应上尽上和数据共享,初步完成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数字政府运行支撑体系基本建成,一批数字政府重点应用项目上线运行。 

  2021年底前,数字政府管理和运行体系全面理顺,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应用,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宏观决策、区域治理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运行管理机制 

  1.建立一局一中心一公司管理架构。市政务信息管理局负责整合电子政务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职责,强化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职能;市政务信息管理局依托浪潮忻州公司组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主动与省云时代公司对接,承担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建设、整合任务,承接原有非涉密信息系统的运维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市委编办负责批准设立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技术层面的设计、咨询、论证、指导和评估,具体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健全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市政务信息管理局是我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全市政务大数据的研究、开发、共享和利用,推动建设政务大数据管理体系;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市级政务云平台、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管理;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和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推动网络和数据资源安全防护保障体系建设。浪潮忻州公司负责承接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维;负责扩展完善市级政务云平台服务目录,建立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日常监测机制和技术标准;负责迁移后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本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对政务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对照分析,提出使用满意度报告;负责内部办公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等。(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完善基础设施 

  3.提升忻州政务云建设水平。按照全省一朵云要求,市政府信息中心和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要进一步优化忻州政务云平台功能,保证具备条件的部门专业平台对接或迁移,实现统一管理、互联互通,原则上不再审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新建或扩建平台系统。市、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的规划、建设、迁移部署和等保定级与测评,主动与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沟通对接,梳理迁移上云的信息、资源、数据等,2020年底前完成迁移工作,未按期迁移的,各级财政部门不得同意其申请财政预算。市、县两级新建、在建非涉密政务系统统一部署在忻州政务云,实现与省级政务云全面对接,形成覆盖全市、互联互通、资源集约的云服务体系。(市财政局、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4.促进电子政务外网融合发展。市发改委和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统筹完善全市一张网,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市、县、乡三级覆盖。优化电子政务网络结构,积极跟进5G发展,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网络基础环境,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IPV6改造,形成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服务体系,满足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对网络建设的需求。(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推动资源共享 

  5.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和《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国家标准要求,加强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和应用,2020年底前由市行政审批局初步完善法人单位、电子证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由市公安局初步完善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由市发改委初步完善宏观经济、公共信用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初步完善空间地理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健全一数一源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6.规范信息共享管理。加强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要将本单位形成的数据资源汇聚至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成民生服务、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教育服务、健康服务等一批主题信息资源库,形成数据来源广泛、多方数据比对、数据时效性强的政府决策数据支撑体系。(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7.加快数据共享交换。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依托浪潮忻州公司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全市政务数据。推进市直各部门业务平台接入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与省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上下互联互通,提高共享交换平台部门和重点业务系统接入率,强化系统直连交换,提升数据互通交换水平。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每个县(市、区)建设逻辑上独立的平台,各县(市、区)已建在用或新建的信息化系统必须与自己的逻辑独立平台进行互联并进行数据交换。10月底前,市直单位50%的政务数据实现共享,县(市、区)30%的政务数据完成共享。(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应用支撑 

  8.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依托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9.开展电子证照服务。2020年底前,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建设市电子证照制发系统,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领域应用,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问题。推动《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高等教育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残疾人证》《取水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14个重点共享电子证照的规范化制发工作,各电子证照应用部门在业务办结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和实体证照。(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烟草公司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0.推动电子印章服务应用。2020年底前,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印章应用系统,与全省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互通互认,形成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印章支撑体系。(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五)完善在线服务 

  11.推动5G+智慧政务建设。进一步优化5G发展建设环境,改革创新政务服务的体制机制,快速推进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便民政务服务,率先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5G基础网络,利用5G终端开展高精度信息采样,实现项目远程勘察、勘验,使不见面审批和勘验成为常态,让群众享受高速稳定的办事体验。同时推进“5G+智能矿井“5G+智能制造“5G+智慧农业“5G+智慧教育“5G+智慧医疗建设。(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丰富12345政务热线(市长热线)功能。一条热线管便民为目标,继续推进全市各类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使用与省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推进忻州12345市长热线平台数据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提升全媒体服务和数据分析能力,构建集咨询、评价、建议、投诉、反馈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推动由热线向在线、由咨询向办事拓展延伸。加强12345市长热线对政务服务效果的督察和评价,实现一链流转、一次办结。积极推动市长热线一单直通基层治理体制创新,加快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机制落地落实。(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3.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融合。大力推进一个平台管交易,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交易相关平台整合共享,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医保局等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4.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各级各部门要有效归集监管业务数据、政务服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信用信息数据等,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重点监管,以及移动监管、非现场监管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实现风险可预警、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逐步实现监管的精细化。(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5.深入推进便民服务指尖办进一步归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数据信息,推广使用爱城市网便民服务App,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信息化应用融合接入,主动对接一部手机三晋通”App,实现更多的便民事项指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6.推动工业互联网与忻州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市工信局和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建设我市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站式服务门户。市农业农村局依托浪潮忻州公司在杂粮行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集成应用,实现企业生产与运营管理的智能决策和深度优化,构建我市特色产业的行业解决方案。(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7.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依托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数据、统一管理的要求,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以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为基础,以万米单元网格为管理基本单位,以城市管理部(事)件为管理对象,以城市管理采集员、移动视频监控车、固定视频探头、12319城市服务热线等为信息来源,实现集中接警、及时研判、快速响应、统一指挥和联合行动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市城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8.推进智能防控体系建设。加速推进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实现主要出入路口、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区域视频监控、报警器、硬质隔离等技防物防设施配备齐全,相关信息设施互联互通,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工程建设。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过程中,推进智安小区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市公安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工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9.投资建设忻州市信创云平台,打造全省标杆。市政府信息中心和市工信局依托浪潮忻州公司在我市现有X86架构政务云的基础上投资建设信创云平台,为新建政务信息化系统提供符合国家信创要求的政务云资源,并将原来部署在X86架构政务云上的应用数据逐步迁移到信创云平台。(市政府信息中心、市工信局、浪潮忻州公司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六)构建安全保障体系 

  20.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市公安局和市委网信办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打造数字政府安全防护的一城墙,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之间的安全责任。(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忻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等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打造数字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要做好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并抓好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根据工作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忻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确保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到位,统筹实施完善。 

  (二)强化综合保障。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规范体系,确保网络、应用和信息安全。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安全、数据保护等相关制度,规范全市政务数据管理和使用。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领域专业人才培养,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优化财政资金购买服务流程,完善支撑政务信息化项目快速迭代建设的资金审核程序和机制。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发挥资金效益,大力支持数字政府建设。探索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优势,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落实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等要求,完善市政务信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配套制度,严格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归口管理。 

  (三)强化考核监督。创新考核和监督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重点督查内容,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建立数字政府建设督查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导,定期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及时更新和汇总项目进展情况,从9月起,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进展情况,发送至邮箱xzsspjzwggk@163.com,同时通过13710平台报送。并注重收集日常工作印证资料。首次报送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并报回。 

  (四)强化培训宣传。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提升数字政府意识和电子政务工作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数字政府的获得感,提高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率。 

 

相关解读:

《关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忻政办发〔2020〕98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