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0-01301
- 主题分类:电力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31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力协同保障机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20〕38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力协同保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加强政企沟通协同,完善电力服务保障,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信息互动渠道更加通畅,供电服务载体更加丰富,实现“信息共享、沟通协同、服务保障”的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电力协同保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立足我市实际,建立完善电力协同保障机制,多层级、全覆盖、立体式、精细化加快项目建设,做好民生保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机制
为统筹完善电力协同保障机制,成立忻州市电力协同保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新年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武宪堂 市政府副市长
范建民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为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国资委)、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国网忻州供电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一办四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负责起草和制定有关文件,并严格监督各责任部门贯彻实施;认真落实领导组各项决策并制定工作部署和要求,承办和处理好领导组安排的日常工作;分析、研究电力协同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解决办法并逐项解决直至办结销号;具体指导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一)电力规划建设工作组
1、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能源局
2、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国网忻州供电公司
3、主要职责
(1)根据政府招商引资情况和重点规划投资方向,结合“十三五”电网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十四五”电网专项规划,制定电网规划建设时序,同时将电网专项规划纳入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电网规划建设信息和城市规划、片区规划修编信息及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实现共享。
(2)督促协调电网项目前期土地、规划、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文物、核准等手续办理,缩短项目前期办理周期;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阶段影响工程实施的障碍物拆迁、树障清理、占地青苗补偿等问题。
(3)及时确定年度道路新建条数、规模、时间节点等,研究制定相关电力线路工程配套迁改及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电力管廊规划,满足周边负荷增长中长期使用需求;组织开展电力管沟及箱柜基础土建施工、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工作。
4、主要协同事项
市发改委提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市“十四五”重点建设计划并指导电力部门开展“十四五”电网专项规划。
市行政审批局批复电网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核准等支持性文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全市及各县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规及批复电网项目用地预审、地灾、压矿等支持性文件,并审查“十四五”电网专项规划。
市城管局提供年度道路建设条数、规模、时间节点及必要的道路建设图纸等,并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阻拦等事宜;组织开展电力管沟及箱柜基础土建施工。
国网忻州供电公司组织编制“十四五”电网专项规划、配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办理电网项目支持性文件及负责施工过程中具体拆迁赔偿事宜;整理电力缆工程迁改及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电力管沟及箱柜基础土建施工进行过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
(二)电网配套保障工作组
1、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2、责任部门: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国网忻州供电公司
3、主要职责
(1)优化电源电网结构,优化发电运行方式,结合电网新能源消纳能力,统筹考虑新能源建设规模,研判规划新能源项目建设时序,全力推进在建新能源项目接网,积极推动我市新能源基地建设。
(2)开展我市新能源“风光打捆”模式研究,借鉴成熟地市经验,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积极推进我市新能源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扩大外送电规模;跟踪“晋电送浙”特高压换流站及500千伏汇流站落地忻州的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电网规划。
(3)收集汇总我市拟建设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用电需求,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电容量、计划开工时间、联系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形成项目清单,提前开展对接服务。
(4)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相关要求,推动我市开发区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建设,密切关注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批复情况。
4、主要协同事项
市发改委提供年度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清单。
市能源局研究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规划、建设时序及建设规模并指导新能源项目业主进行项目建设接网工作;开展新能源“风光打捆”模式研究,并积极推进我市新能源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负责指导经开区管委会开展开发区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配电区域划分、项目核准、项目建设、配电网接入方案编制论证、电力业务许可证申领、配电网正式运营及第五批试点项目申报。
国网忻州供电公司提供电网消纳能力及配合新能源项目业主开展办理系统接入方案批复、建成接网投运工作;跟踪“晋电送浙”特高压换流站及500千伏汇流站落地忻州的项目进展情况;根据我市重点项目清单提前对接项目联系人,主动了解客户用电需求,办理相关业务;积极配合配电网接入方案编制论证和配电网正式运营工作。
(三)电能消费拓展工作组
1、牵头部门:市能源局
2、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国资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忻州供电公司
3、主要职责
(1)加大“煤改电”电网(农网)改造政策支持力度,尽早完成“煤改电”确村确户工作,提早实施电网配套工程。
(2)积极拓展工农业生产、绿色交通、家居家电等替代新领域,建立电能替代项目市场信息沟通渠道,收集市场信息,挖掘客户需求,通过政策鼓励、电网保障、降低用能成本等措施,推动电能替代项目落地实施,持续提高居民电气化水平,改善城乡空气质量。
(3)加强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鼓励承建单位建设充电设施监管平台,开始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工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投放、充电设施建设布点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4、主要协同事项
市能源局收集汇总各县“煤改电”确村确户明细,制定“煤改电”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府;负责将电能替代列入重点工作,提供电能替代项目的市场信息,出台有关环保、补贴方面的支持政策和标准。
国网忻州供电公司按照年度“煤改电”实施方案完成相应配套电网工程可研、投资、实施工作;拓展电能替代新领域,通过政府提供的市场信息渠道,跟进项目建设,了解客户需求,并通过政府出台的政策鼓励、电网保障、降低用能成本等措施,推动电能替代项目落地实施;配合参与城市充电设施规划编制;负责将车联网平台打造成为全市充电设施监管平台,满足监管需求。
(四)优化电力环境工作组
1、牵头部门:市能源局
2、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网忻州供电公司
3、主要职责
(1)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全市电力设施保护、输配电线路火灾防范、反窃电及用电安全工作,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和宣传计划;分析研究电力设施保护、消除树线火灾隐患、反窃电及用电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2)配置电力监督检查人员定期对全市供电系统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进行督导、监察,指导企业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对重、特大案件协调、督导工作,落实案件责任制,及时宣传典型案例;协调林业部门、村镇做好电力线路通道树木火灾隐患政企联防工作;建立奖励机制,落实举报措施,组织开展评先评优活动。
(3)组织宣传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忻州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涉电信息;对特别重大、重大供电突发事件或影响较大的涉电舆情,快速反应、及早介入,协调指导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对严重失实的网络信息,协助启动投诉举报、依法删帖流程;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涉电造谣传谣事件时,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4、主要协同事项
市能源局负责出台关于全市电力设施保护、防范林区电气火灾事故、反窃电及用电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统筹研究全市电力设施保护、输配电线路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反窃电及用电安全工作,制定重点工作目标和计划,指导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加强对重、特大案件协调、督导工作,落实案件责任制,及时宣传典型案例;建立奖励机制,落实举报措施,组织开展评先评优活动。
市公安局及时介入重、特大涉电案件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涉电造谣传谣事件,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国网忻州供电公司负责防窃电的日常工作,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预防窃电行为的发生,加大防窃电的投入和检查窃电行为的工作力度,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内外勾结进行窃电。做好林区输配电线路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定期汇报电力主管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力协同保障工作,健全完善相应联动协同推进机制。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搭建好电力协同保障工作平台,各相关部门可将本部门涉电信息如重大城建项目建设情况、重点工程用电需求、新能源项目等按月报或季报的形式报送至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按照各工作组职能将相关信息分类发送至各工作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根据信息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推进具体工作,确保日常协调渠道畅通,落实有力,务实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紧密沟通协同。各工作组可按需召开调度会,通报联动协调工作情况,即时共享有关重要信息,形成会议纪要并确定各部门协同事项职责,明确办理时限,限期督办。对未形成协同的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研讨,商定对策给予解决,若会议协商结果仍有分歧,可由领导组办公室明确梳理各方面意见,提交市政府领导组解决,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落实。
(三)双向服务保障。电力部门应积极主动对接各工作组牵头部门,在其领导下坚持超前谋划、超前介入、超前服务理念,着力做好主配网建设和电力服务,为重点项目高质量推进提供优质电能,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快处理涉电事项,实现政企之间的双向服务保障,为地方招商引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强电力协同保障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政企协同电力保障机制对项目建设、社会民生等领域产生的积极作用,提高电力协同保障全社会认知度、支持度。
政策解读: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