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0-00811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05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改革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20〕21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改革方案
按照国务院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精神,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市级人民政府。为承接好此项审批工作,现将我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批部门
按照《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忻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承担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职责,各县(市、区)审批部门承担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职责。
二、审批职责、依据和程序
1、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职责
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业务,依法依规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网点规划确认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证书申领、证书变更、证书补发、证书注(撤)销及延续经营换发证书等事项的审批工作。
2、县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初审职责
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业务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3、审批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90号);
《山西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商改〔2007〕472号);
《忻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执行《忻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
4、审批程序
严格执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规定的申请与受理、程序与期限、颁发与变更等要求。
三、市商务局配合审批职责
1、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事项现场勘察工作,协同做好网点规划确认事项中加油站选址勘测和证书申领事项中加油站验收核查工作。
2、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做好商务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领相关工作。
3、加强对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的审批业务指导,及时告知新调整变化审批事项办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标准等。
4、及时通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人员参加上级商务部门组织的成品油零售业务会议、学习、培训等。
四、商务部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职责
1、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组织编制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及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网点规划。
2、组织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和停歇业管理。
3、建立健全成品油零售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公示公告、信用监管、市场监测预警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保障成品油市场良好稳定运行。
五、移交事项
1、市商务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业务初审职责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市商务局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通知文件、业务资料等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六、审批执行时间
自2020年2月1日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承接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所有业务。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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