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9-01821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25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9〕47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规定》(忻政办发〔2013〕73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灾情
全年发生3起地质灾害,五台山景区台怀镇砂石线崩塌地质灾害、宁武大忻线崩塌地质灾害、静乐县双路乡小型黄土崩塌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合计约87万元。强降雨期间,全市共组织群众临时避险29次244户600余人。
(二)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
1、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2018年全市年平均降水量为529.7毫米,比历年平均降水量(428.1毫米)偏多。各县(市、区)降水量介于388.2~778.8毫米之间。各县与常年同期相比,除定襄少于常年外,其余较常年同期偏多1—5成。从季节上看,春、夏季较历年偏多,秋、冬季偏少。
2018年7月19日,五台山景区台怀镇砂石线发生崩塌地质灾害;8月13日,宁武县大忻线省道K156+100m处发生崩塌地质灾害;9月8日,静乐县双路乡崔家沟发生小型黄土崩塌地质灾害。由于崩塌区节理发育、边坡陡,岩石表面风化强烈,持续强降雨进一步改变崩塌区地质环境条件,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由于我市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形起伏,沟谷纵横,植被稀少,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活动导致山区持续上升,盆地相对下降,夏、秋季降水诱发的自然地质灾害隐患增加。
2、人为因素的地质灾害隐患有所增加。
从我市近几年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来看,地质灾害主要以崩塌、滑坡为主;从诱发因素来看,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但90%以上是人为因素,且人为因素呈增长趋势;除忻州经济开发区外,其余14个县(市、区)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均有人为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黄土发育区,其次是较低等级的山区旧有公路挖方路段和矿山企业。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来看,多数由工程建设中的切坡、采矿活动引发,人为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日益加重,是今后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与难点。
二、2019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2019年降水趋势预测
市气象局预计,预计2019年,全市年降水量在370~500mm之间,接近常年略偏少;年平均气温介于6~11℃之间,较常年偏高。分季来看春季(2019.3~2019.5),大部分地区降水量偏少,气温偏高;夏季降水量忻州北部偏少4—5成,南部偏少3—4成,气温偏高,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强对流天气;秋季降水量偏多,气温偏高。
(二)2019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和专家会商预测,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数量可能接近2018年,高发类型为崩塌、滑坡,若在人口集中居住、威胁严重的地区发生地质灾害,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可能会很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2019年地质灾害高发时期及高发区域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点、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市气象局2019年气候预测成果和山西省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与降水气温关系的分析研究成果,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分为两个阶段:一是3—5月土体解冻期。这一期间内气温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的地下水作用的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在2019年我市大部分县(市、区)冬季气温偏高的大背景下,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春季发生地质灾害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有关系,与降水的关系不明显。二是主汛期6—9月份。预测这一时期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5%左右,降水量有可能介于150—250毫米之间。若这些降水量在时空上分布不均,出现一个地区、一个时段内连续大范围降水或局地暴雨不断发生,由于忻州西部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将成为这一阶段地质灾害的高发区域,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因此,2019年3—5月的冰雪消融期及6—9月的主汛期是全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以煤矿为主的矿业开采活动和公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伴随雨水下渗,岩土体湿重增大,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加大。
四、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河东煤田及东部区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偏关、河曲、保德、神池西部、五寨西部和岢岚西部,面积5567.81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2.14%。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黄土丘陵,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9国道、304省道、306省道、308省道、218省道、忻保高速公路、宁保铁路、宁静铁路、宁岢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的小规模黄土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及泥石流地质灾害。
2、宁武煤田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宁武西部、静乐大部、原平西部,面积3213.0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2.78%。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6省道、215省道、305省道、312省道、313省道、忻保高速公路、太佳高速公路、北同蒲铁路、宁静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
3、五台山—恒山铁矿区崩塌、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代县、繁峙、五台北部,面积3476.0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3.82%。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中高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108国道、208国道、205省道、213省道、311省道、大运高速公路雁门段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泥石流、滑坡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1、忻州西部黄土高原—芦芽山崩塌、泥石流、滑坡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神池、五寨、岢岚、宁武西部,面积3485.5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3.86%。该区地貌类型西部为黄土丘陵,东部为中高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9国道、305省道、306省道、312省道、宁岢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泥石流及滑坡地质灾害。
2、宁武中部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宁武中部汾河、恢河流域两侧,面积863.5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43%。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15省道、206省道、北同蒲铁路、宁静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
3、原平西部—忻府西南部崩塌、滑坡、地裂缝、泥石流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原平西部及忻府西南部山区,面积2217.47km2,占全市总面积的8.81%。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6省道、312省道、313省道、北同蒲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及泥石流地质灾害。
4、五台—原平—定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五台大部、原平西南部、忻府北部、定襄东部山区,面积3967.9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5.78%。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6省道、312省道、313省道、忻阜高速公路、朔黄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忻定盆地及滹沱河两岸平原区,面积2359.1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9.38%。该区地貌类型属山前倾斜平原区、河谷平原区,地质灾害不甚发育。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对厂矿、公路、铁路及人口集中的城镇、村庄定期巡查。
(四)重点预防地段
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地段为人口密集和重要工程建设的地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区、段)包括:规模大、威胁人口100人以上、社会影响大、经济损失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易诱发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重点防范。
五、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有关乡镇在5月底前将“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全部发放到位,并将隐患告知书发放到相关责任单位,签订防治责任书。
继续增强县乡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落实编制机构,充实防治专家队伍,保障专项经费,提高监测补助,更新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落实应急车辆,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各地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健全完善县、乡、村、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完善档案,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落实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各地要结合实际,县、乡(镇)、村三级配备必需的监测、预警设备,对威胁人口多、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
3、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水平,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各地要加快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积极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构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程
按照《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强化县级政府的领导主体责任和实施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资金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相结合,严格搬迁底线原则,做到搬迁一户减少一户威胁、搬迁一村减少一个隐患点。积极探索货币化补偿、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解决安置问题,想方设法推进搬迁工程。市农村地质灾害搬迁领导组对各县(市、区)搬迁工作进度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2014至2017年度搬迁任务涉及的定襄县、神池县、宁武县、五寨县、岢岚县、静乐县、原平市,要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审计、验收、政府确认,在此基础上,宁武县应及时向市农村地质灾害搬迁领导组办公室申请终验,定襄县于2019年10月底前向市农村地质灾害搬迁领导组办公室申请终验。
2018年度搬迁任务涉及的河曲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原平市、忻府区,要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审计、验收、政府确认。神池县、五寨县于2019年12月前向市农村地质灾害搬迁领导组办公室申请终验。
2019年度搬迁任务涉及的忻府区、原平市、河曲县、静乐县、保德县,要于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竣工的搬迁考核任务。
2、地质灾害勘查治理
各地要充分利用省级地质灾害详查成果和全市开展的创建绿色矿山的有利时机,全面查清地质灾害现状,对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理。
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工作,加快危害大、影响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工程进度。2019年全面完成在建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岢岚县岚漪镇管家庄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五台县神西乡边家庄村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加快资料整理,完善验收准备工作;保德县要加快推进徐孩沟不稳定斜坡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度,要在6月底前竣工;繁峙县、静乐县要积极配合省、市完成验收工作。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中、小型隐患点主要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
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推进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四个体系”建设要求,建设全市通联、技术先进、实时监控的预警监测系统。市本级完善现有预警系统和监测调度指挥系统,努力升级改进,实现水利、自然资源、气象可视会商和信息共享。
(三)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
加强市、县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市、县两级要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建立防治专家库,成立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站),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
2、做好应急预案的落实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在汛期前完成《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简易操作手册》的编制,指导乡镇、成员单位、村庄、厂矿、学校等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忻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能够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四)坚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可研阶段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散的个体建房可用填写评估表形式开展评估。
(五)地质灾害综合性工作
各地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包括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工程治理、监测人员补助等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中央、省政府政策资金等方面扶持。要努力争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减少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要积极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减少矿山地质灾害隐患。要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形成“一点一矿一档”,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灾责任,打牢防治基础
各县(市、区)政府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工作部署落实到乡,把防灾责任落实到人,把防治措施落实到点;要尽快召开趋势预测会商会议,并制定出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早部署防治工作;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二)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治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忻州市2019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忻地灾组发〔2019〕1号)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有高陡边坡分布的城市人口集中居住区、城乡结合部位人口集中分布区、各类矿山工业场地、排土场及山区削坡填沟建房区,汛期来临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并逐点落实已知和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措施。同时,迅速部署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将排查结果和防灾措施告知相关单位。汛期,要通过拉网式排查、定期复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做到及早预防,确保安全。
(三)宣传演练并重,提高快反能力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忻州市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灾险情专业调查和避险演练实施方案》(忻地灾组发〔2019〕2号),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制定宣传培训方案和避险演练计划。在汛期来临前,各地要完成1—2次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有效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也要开展以避险为主的演练,让干部群众在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
(四)坚持群测群防,强化监测预警
各地要加快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和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实现市县联通、信息共享、快速高效、科学研判、预警及时、迅速响应。要加大监测预警工作投入力度,购置监测仪器,改善工作条件,严把监测人员质量关,给予监测人员必要补助,大力布设滑坡裂缝报警器等监测仪器,提高预警的专业化、自动化水平。
(五)突出重点区域,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要加强矿山工业场地、学校、新建村庄及厂矿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防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通过建立预案、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测责任制等方式,加强防控预警,安排专人盯守,并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要加强人为地质灾害排查整治,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安全责任,做好施工临时居住区安全选址,加强项目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治理,确保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安全。对确需建设而又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建设场地,必须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消除隐患后方可建设。
(六)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的专业调查、成因分析、防治责任认定工作;应急部门要做好灾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航道修建引发的或遭受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七)坚持汛期值守,做好抢险准备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要坚持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市、县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人员在岗,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
附件:1、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名单
2、2018年度忻州市地质灾害险情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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