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8-12344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8年12月13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8〕188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市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06号)精神,市政府在《山西省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2018年版)》的基础上,结合忻州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了我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授权权责清单牵头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忻州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清单(2018年版)》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务服务网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门户网站要设置专栏与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链接。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在本级标准清单内梳理确定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职权事项,在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开。
三、各政府部门要严格遵守《忻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得擅自增减或者变相增减行政职权事项。确需增减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权责清单牵头部门要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权责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
五、权责清单牵头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对清单及时进行调整,明确行使主体。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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