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8-12330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8年11月27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8〕185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工作,促进全科医疗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7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加强对全科医生的培养与使用激励,为建设“健康忻州”提供坚实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到2020年,适应我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建立,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城乡分布趋于合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忻州”建设需求。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对全科医生的培训培养
1.加强基层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探索实施以贫困县为重点,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逐步增加培养计划,推进农村基层本地全科人才培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工作,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重点补充到村卫生室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2.加大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力度。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于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等进行约定,建立个人诚信记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3.完善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加快全科医学网络数字化课程、课件、教材开发,把全科医学内容作为我市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必备条件。鼓励专业学(协)会“送教下乡”,在基层举办全科医学相关学术会议,开展适宜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在农村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中的作用,有计划地安排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加强对全科医生的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4.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利用2年时间,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转岗培训300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方式参照山西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方式进行,委托山西医科大学理论学习培训1个月,忻州市人民医院和忻州市中医医院临床实践培训10个月,各派出单位培训1个月。培训科目和内容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晋卫办科〔2011〕30号)和实际需要设计。转岗培训经费由县级政府承担。完成全部培训科目且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参加省卫健委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省卫健委统一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并可按《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科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通知》(晋卫办医函〔2016〕34号)要求变更或加注全科专业。鼓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医务人员报考中级职称时申报全科医学专业。(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5.建设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充分发挥忻州市人民医院、忻州市中医医院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作用,积极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设一批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基地师资培训,提高师资带教能力,将教学业绩纳入绩效考核,提高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在职称晋升、评估奖励等方面的评价比重。(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二)加强对全科医生的管理使用
6.规范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临床医生,应当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科服务,同等享受国家和省对临床医生多点执业等相关政策。未注册全科专业的医师,不享受全科医生相关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7.创新全科医生聘用管理方式。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关于在全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调整的意见》(晋编字〔2011〕8号),在核定的编制内保证全科医生配备。编制紧缺的县可探索使用“编制周转池”制度配备全科医生。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科医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集团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牵头单位:市编办,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8.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队伍,采取团队服务的方式,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将签约服务的对象从重点人群逐步扩大到普通人群。鼓励全科医生开展上门服务,健全完善家庭医生基层首诊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不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向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倾斜。建立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将服务人次、服务对象健康状况、群众满意度和医药费用控制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全科医生收入、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三)加强对全科医生的激励,促进其职业发展
9.提高全科医生薪酬待遇。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注重向贫困、偏远和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工作任务繁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有条件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按不超过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5倍核定。内部绩效工资分配进一步向全科医生倾斜,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对应聘到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1级,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2级。(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卫计委)
10.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选及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鼓励组织开展全科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大对优秀全科医生的表彰奖励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贫困地区工作。(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11.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优先聘用。基层全科医生申报高级职称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对长期扎根贫困县农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对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忻州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但原则上应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流动时,应取得全省统一的高级职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参照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相关政策要求,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对符合医保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使用和激励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深入实施“健康忻州”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县级医疗集团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改革,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部分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于经基层向上级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加强经费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对其的投入责任,通过政府投入、单位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使用和激励的支持力度。各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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