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8-09098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8年07月23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开展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8〕107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开展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开展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注册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开展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注册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注册工作,进一步调动和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参与平台推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更多的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晓平台、了解平台、使用平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创优政务服务环境,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为主体主线,集中时间、面向机关、面向社会、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推广活动,进一步提高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平台社会知晓率和群众使用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注册活动,实现全市机关干部、事业人员等全员知晓率、注册率达到100%,干部家属注册率100%。积极宣传带动,利用工作职能,加强对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推介活动,让周围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平台的注册和使用上来。
三、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2日至8月20日
四、主要工作
(一)机关单位宣传
号召全市上下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关注平台、注册平台,在平台上办理业务,同时积极向亲朋好友推荐平台并引导其注册平台。
(二)新闻媒体宣传
忻州日报、忻州电视台开设“一网通一次办”专栏进行宣传,确保宣传持续发酵。要组织记者深入社区、农村、办事窗口等一线进行采访,创新报道,深度发掘,大力宣传平台推广较好、使用率较高的先进单位及部门。各地媒体要开设相关栏目宣传平台,刊播宣传短片。各地报纸、电视台要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社会组织宣传
1、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负责编印“一网通一次办”平台相关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海报等资料,分发至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宣传。
2、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结合实际制作“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摆放二维码摆台,在大厅指定民警现场引导群众注册,同时督促所辖行业、沿街商铺经营者张贴海报、制造浓厚氛围。
3、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在属地范围高速公路进出口、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城区主要道路沿线悬挂宣传横幅;在辖区所有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标语;组织辖区各单位、街道和社区悬挂“一网通一次办”宣传横幅; 要组织举办“一网通一次办”平台讲座,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对“一网通一次办”平台的了解。
4、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要组织开展以宣传“一网通一次办”平台的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师生、社区居民、退休老人等成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公园、进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进行注册。
5、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汽车站、公交站台张贴“一网通一次办”平台海报,城区所有出租车LED显示屏播放“一网通一次办”宣传标语。
6、中国移动忻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忻州分公司和中国电信忻州分公司,利用各自优势开展平台宣传工作,对市区手机用户发送平台宣传短信。
7、全市各金融机构及营业网点深入推进“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工作,实现从业人员100%注册完毕,同时引导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注册平台。
8、邮政部门要加大对物流寄递行业各网点“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推广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引导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注册平台。
9、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员工注册力度,确保所有教师员工注册完毕,同时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家长注册体验平台,提出意见建议。
(四)网络媒体宣传
市县主要网络媒体要设置“一网通一次办”平台专栏,及时转载各地开展“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活动等重点稿件,同时根据自身特点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
五、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认真做好“一网通一次办”宣传推广统筹工作。
(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配合做好平台宣传推广工作。
(三)忻州日报、忻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做好宣传采访工作。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地“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推广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支持,省公安厅党委力推的一项惠民工程,对于各地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充分认识“一网通一次办”宣传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市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一名专人专司平台推广工作,精心策划、强力推动,确保“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推广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实际情况,精心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平台宣传工作,特别是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
(三)积极协调,强化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运用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强化与媒体联通,及时发掘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工作。
(四)加强协作,密切沟通。为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市公安局成立了“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工作专班。各地各部门在注册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公安局“一网通一次办”平台专班人员(见附件3)。
附件:1、山西公安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二维码及注册步骤
2、忻州公安审批服务便民化事项一览表
3、忻州市公安局“一网通一次办”平台专班联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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