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7-03259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供销社关于贫困村电商网点规范提升和新建扩面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7〕200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供销社关于贫困村电商网点规范提升和新建扩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供销社《关于贫困村电商网点规范提升和新建扩面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贫困村电商网点规范提升和新建扩面工作方案
忻州市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贫困村电商网点规范提升和新建扩面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16号)要求,结合我市供销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积极推进县级社电商全覆盖,链接更多村级体验店,进一步加大贫困县电商网络和贫困村电商网点建设的工作力度。从今年9月份开始用1年时间规范提升现有606个贫困村电商网点。2017年到2019年用3年时间再新建369个贫困村电商网点。使贫困村电商网点总数达到975个,占全市现有2222个贫困村的一半左右。
二、任务分解
(一)规范提升606个贫困村电商网点(2017年9月—2018年9月)
按照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在12个月时间内按照“六有”标准规范提升186个贫困村电商网点;按照“三有”标准规范提升278个贫困村电商网点;并培训提升142个贫困村网点信息员。(详细分解情况见附件1)
(二)新建扩面369个贫困村电商网点(2017年9月—2019年12月)
按照前期调查摸底情况,2017年新建79个贫困村电商网点,2018年新建145个网点,2019年新建145个网点。(详细分解情况见附件2)
三、建设标准
(一)规范提升贫困村电商网点标准
现有贫困村电商网点,有条件的要达到“六有”标准及要求,即:有服务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人员、有服务流程、有统一标识、有承接公共服务功能,成为具有多功能O2O体验店、提供一站式服务。
1、有服务场所。因地制宜,原则上可利用各地供销社或合作商现有的便民店,优先选择位于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且网络已覆盖的农村商店、村民活动中心、办事大厅、村办公用房等。网点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设有办公运营、物品存放等场地,配备信息公告栏,实用便民。
2、有服务设备。至少配备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配置可联网的电视机、一体机(含存取款、交话费,电费等)等设备和功能,按统一的格调和尺寸配备展示柜、接待前台、包裹存放台等。
3、有服务人员。至少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电子商务服务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提供代销代购、信息查询、缴费等便民服务,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的农民的需求和生产进行摸底统计。可由掌握信息技术操作技能的村干部、超市经营人员等兼职担任。
4、有服务流程。建立统一的对接县级分拣中心、承接物流配送、日常网络安全管理等制度和服务流程,收集、报送有关信息。
5、有统一标识。统一村级体验店配套门头、形象墙等设施风格,按照“供销e家”、“农芯乐”品牌管理识别手册执行。
6、有承接公共服务功能。对接县级分拨中心、山西供销“供货港”和冷链物流等项目,能提供质优价廉、品种多样的商品,承接农业、科技、扶贫、金融等公共服务,与邮政、“四通一达”等快递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形成高效便捷的物流配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的终端。
(二)新建扩面贫困村电商网点标准
新建贫困村电商网点,根据人口数量及购买力等指标,主要采取以下三种类型推进:
1、常住人口在150户以上的贫困村,且村民多数在当地生活或务工,按照有服务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人员、有服务流程、有统一标识、有承接公共服务功能的“六有”标准进行建设。
2、常住人口在8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贫困村,按照基础标准建设,即:有服务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人员的“三有”标准,配备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配备1名兼职服务人员,定期进行物流配送。
3、常住人口在80户以下或以老人和留守儿童为主的贫困村,不设立单独的体验店,在村内设一名信息员,对其进行免费培训,实现信息互通,优先收购、代销特色产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供销社要把贫困村电商网点建设工作作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并明确一名负责人专抓此项工作。市社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经济发展科。各县(市、区)供销社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同时建立健全督查、验收、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工作健康有序、稳妥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市场化运作+行政化推动”的原则,建立市、县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县(市、区)级电商公司是规范提升和新建扩面贫困村电商网点的实施主体,在“供销e家”“农芯乐”公司的具体指导帮扶下,按照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市、县供销社要督促、指导市、县级电商公司做好贫困村电商网点提升和建设工作,协调对接有关部门,落实县级政府对贫困村电商网点1万元的扶持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供销社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统筹承接政府政策,细化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督查、验收工作,坚持按月上报工作进度。市社强化督促、检查、考核工作,按月汇总,按季通报,奖优罚劣,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1、规范提升贫困村电商网点任务分解表
2、新建扩面贫困村电商网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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