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7-03213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7〕130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晋发﹝2017﹞18号)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促进发展动能向创新驱动根本转变,塑造忻州美好形象、实现忻州振兴崛起,制定本方案。
一、战略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战略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和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立足忻州实际,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有机结合,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创新为重点,以制度创新为保障,深入推进市委“1661”发展战略,实施重大创新行动,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形成以创新为导向的要素配置模式,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快全面脱贫、全面小康进程,促进经济稳步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到2020年,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特色创新体系基本形成,科技成果年均增长1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50%,综合科技实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
──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取得明显突破。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和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创新成效显著,煤基科技创新稳步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有效融合,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基本形成。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70家,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8%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0件以上。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4亿元以上。
──科技研发能力显著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0.43%。省级以上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达到25家以上。培育省级众创空间8个、认定市级众创空间15个。
──科技人才短板得到有效改善。引进急需领军人才100名,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名。
──科技惠农取得新成效。培育发展10个“星创天地”,新建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5个,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引进示范推广数较“十二五”期间增长50%以上,各级农业科技产业化项目数增长20%以上。
──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有效破除,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协同创新有效运行,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有效确立并发挥重要作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持续奋斗,使创新驱动成为我市发展的根本动力,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特色农业等新兴产业逐步成长为支柱产业,煤层气、现代煤化工等煤基产业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产业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充满活力,全社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二、重大创新行动
(一)科技政策创新行动
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供制度供给和政策动力,制定、出台、落实一批激励作用更大、适用范围更广的新政策。
1.制定、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制度,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构建实现知识价值的市场化机制,使“智有所值,劳有所得”。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制定、落实一流的人才引进政策。制定出台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补齐人才短板。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鼓励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方式来忻创新创业。努力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就读、住房保障等后顾之忧。对能够引领产业发展、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其团队,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引进方式,由市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市级人才需求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全市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建立忻州市在外人才数据库,主动加强与在外忻州籍人才的联络沟通,深入开展“忻商忻才回乡创业创新”等引才活动。(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3.制定、落实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评定政策。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类制定职称评价标准,重点考察创新能力、实际业绩和贡献。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积极性。(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4.制定、实施导向鲜明的成果转化、表彰激励、政府投入政策。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提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完善、落实科技资源共享政策。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后补助和评估监督机制。扩大科技创新券补助范围,逐步推行向省外单位购买科技创新服务也可申报补助的政策。完善科技资源共享补贴政策,利用政府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建设的科技公共资源应当向社会开放,免费向有关创新主体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6.制定、落实更科学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本着重人轻物、精简程序、简化手续的原则,制定更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经费管理政策,建立科研经费助理制度,减少科研人员杂事干扰。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自筹资金研究开发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项目,可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财政性资金资助,资助资金不再规定适用范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7.制定、落实更开放的人才流动政策。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打通政企、事企人才双向流动通道,取消机关事业单位控编进人卡、进人计划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等工作,所得收入按个人和单位协商合同分配。支持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离岗创业。制定高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到高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办法。(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编办)
8.制定、落实更有创新激励作用的用地政策。建立鼓励科技创新的建设用地倾斜配置机制。研究开发机构所涉项目用地应得到优先保障。重大战略性产业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用地,在计划指标、土地审批与供应方面应得到优先支持。(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9.制定、落实更加积极的政府采购科技创新产品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认定制度、财政性资金采购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制度,定期公布科技创新产品目录,提高政府采购中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行动
1.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引进与自主开发并重,突破大数据采集、预处理、存储及管理、分析及挖掘、展现和应用等关键技术,促进数据资源集聚,推进数据、应用、技术、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开发共享,优先推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大数据市场化应用机制,推动大数据在政府治理、商业活动以及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行业的创新应用和示范;培育若干领先的大数据龙头骨干企业,引导鼓励大、中、小企业加强合作,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圈,探索构建大数据产业园区。尽快把数字经济培育成为促进全市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2.加快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在重型机械装备方面,提高大功率、低能耗、高可靠、高安全、轻量化的起重设备、系列挖掘设备、管轧成套设备、高速线材轧机、带钢冷轧主轧设备、锻压成套设备等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煤基装备、液压元器件、智能制造、增材制造等方面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打造忻府、原平为基础的晋北煤机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在煤层气装备方面,利用保德、河曲煤层气勘探开发基地,重点推进煤层气勘探、抽采、储运、应用装备技术开发和服务创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3.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围绕法兰、电机、发电机控制装置、增速器、主轴、塔筒等风电装置关键零部件及整机等重点领域,提高新能源装备研发及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燃气发电、生物质能发电,重点提高锂电池制造及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核心装备、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地热能高效利用、大规模储能系统等方面的技术应用能力,形成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和地热发电等多轮驱动的新能源供应体系,加快能源开发利用的产业化进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4.加快推动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加大煤—电—粉煤灰—氧化铝—铝及铝加工完整产业链条的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煤电铝一体化发展。推广高性能铸造镁合金及高强度韧变形镁合金应用,开展高性能铸造镁合金及高强韧变形镁合金制备、低成本镁合金大型型材和宽幅板材加工、腐蚀控制及防护技术研发与示范,提高镁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发展煅烧高岭土、钕铁硼永磁材料、金属材料、石油支撑剂、尾矿砂混凝土砌块、新型墙体材料及防水材料和产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5.加快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在高效节能产业方面,提高循环流化床锅炉、高效粉煤锅炉,三相异步电机、稀土永磁电机,LED外延片,双循环低温余热发电成套设备、炼焦节能和焦化余热利用等技术创新能力。在先进环保产业方面,提高污染源监控系统、水处理成套设备、污水处理设备、脱硫脱硝设备、燃煤锅炉超低排放、乏风热泵、乏风氧化等技术创新能力。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方面,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矿井水资源化利用,主要工业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等技术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6.加快推动生物产业创新发展。围绕忻州市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培育发展中药材种植户,重点支持黄芪、黄芩、甘草、穿地龙、金银花、板蓝根、党参、红花、黑柴胡等中药材种植与加工等方面的研究,全面提升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
7.加快推动煤层气产业创新发展。提高煤层气资源勘查、高产富集区预测与评价,高效煤层气抽采、煤与煤层气共采、废弃矿井采空区煤层气抽采、井上井下联合抽采,煤层气高效安全储运,低浓度瓦斯发电,低浓度瓦斯提纯,乏风催化燃料,固体燃料电池发电等技术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煤炭局)
8.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提高电磁信息安全防护、工控信息安全、新型生物识别、量子保密通信、可信密码模块和可信算法,网络监测预警等信息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开展机器人、虚拟现实、新型显示器、锂离子电池,LED光源,汽车电子、机床电子、工业控制、金融电子、智能交通等技术创新和综合应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9.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以华夏顺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汽车铝合金车身、底盘装配和底盘型材项目、中科忻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镁基锂电池项目为重点,开展技术攻关,延伸产业链条,逐步提升在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系统控制、整车电控、整车匹配、车载充电等方面的技术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三)传统产业创新提质行动
1.提升改造传统煤基产业。积极推动年产千万吨级综采成套装备、薄煤层机械化开采装备、短壁综采装备、煤巷快速掘进与支护成套装备、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半连续工艺关键设备、矿井新型辅助运输装备的研制及示范应用。重点推进煤层气勘探、抽采、储运、应用装备技术开发和服务创新。推进生态矿山建设,推广充填式、保水式开采技术以及安全高效低成本切顶卸压无煤柱开采技术。开展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成套装备及技术攻关,推动煤矿生产实现智能化和无人化。推进煤炭由燃料向原料与燃料并重转变。(牵头单位:市煤炭局、市科技局)
2.突出抓好煤炭转化和利用。发挥煤转电主渠道作用,通过机组置换等途径,逐步扩大采用超临界和超超临界技术机组的占比,提高燃烧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已核准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进度,推动煤矸石和粉煤灰实现综合处理与利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以做大做强现代煤化工,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培育壮大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为主攻方向,着力开发以煤气化、低阶煤利用、合成气化工、甲醇及其下游产品、苯及其下游产品、乙炔化工、精细化工、综合利用为重点的新型高效清洁煤气化技术,解决制约我市煤化工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构建全循环产业链,提高产品竞争力。培育壮大焦炉煤气化工合成、煤焦油深加工和粗苯精制产业链。着力构建现代煤化工为主导、传统煤化工为基础、精细化工为特色的产业格局,把煤化工建设成为我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3、打造高端法兰锻造产业。积极推动铁矿采选冶炼与法兰锻造有机结合,推动资源就地转化,发展精密高端铸造业。以定襄法兰产业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产品质量好、技术含量高的大锻件、轴类、齿轮、精密环件等高端锻造产品,提升合金锻造件市场份额,形成国内技术产品领先、规模效益显著的冶铸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定襄县人民政府)
(四)特色现代农业增效行动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挥资源优势,加大特色农产品科技创新力度。以杂粮种质创新及新品种选育为重点,通过杂交育种、诱变育种等技术,创制高产、优质、高抗(抗寒旱、抗病虫、抗除草剂等)、专用和适于机械化作业的新品种,并示范推广。研发覆盖杂粮全生产过程的多用途小型专用农机设备,开发杂粮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及装备。推动特色农产品基地化、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以杂粮、马铃薯、饲草为主的种植业,发展以胡麻、核桃、红枣、梨为主的油料和林果产业,开展干果经济林高产优质栽培技术等林业提质增效技术研究。发展以大棚蔬菜为主的设施农业,发展以富硒功能农业为代表的新型高技术有机农业。以道地中药材为重点,选育优良品种,推广规范化种植技术。加强品种选育,进一步研发推广如晋岚绒山羊、五台肉牛、偏关肉羊、神池肉羊、代县肉羊等高产、抗病优质品种。积极开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精加工的特色食品。重点支持沙棘饮料、代县黄酒、河曲海红蜜、神池亚麻籽油等保健食品加工。(牵头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农机服务中心)
2.实施科技精准扶贫行动。加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对科技扶贫的支持,因地制宜,解决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开发和生态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支持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到贫困地区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方式在贫困地区、贫困村开展科技扶贫技术服务。强化涉农技术和实用技能培训,建设全覆盖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实施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科技局)
(五)推进开发区发展建设行动
1.加快忻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力争使转型综改取得新突破。以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为引领,推进中科忻能、阳煤忻通等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与推广。着力实施先进储能、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培育工程,着力实施煤机产业提质工程,着力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工程,着力实施“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工程,力争创建国家级开发区,打造我市科技创新发展新高地。(牵头单位: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产业科技集聚区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等科技园区建设,促进产品结构调整,产业链条延伸,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开发区、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通过产业升级、创新平台建设,集聚一批符合忻州发展特色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以科技创新园区为示范,形成以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煤基产业、装备制造等为主的科技产业格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科技服务民生行动
1.大力发展民生科技。深入实施低碳创新行动,加强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技术的开发与示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绿色建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创新,开展相关应用示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节水节能、水土流失、土壤修复、生态保护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撑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科技局)
2.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充分利用佛教文化、长城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竞技文化和民俗文化,加快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和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建立文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创业孵化器开展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推动动漫游戏等产业优化升级。推动“互联网+”文化,推动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出版新业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壮大主流媒体,提高媒体传播力,运用现代全媒体传播技术扩大忻州文化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市科技局)
(七)企业创新主体建设行动
1.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深化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方式改革,主动吸纳创新实力强的企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的规划、组织和决策。市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立项评审专家组中的企业家和企业技术专家要占到三分之一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鼓励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要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力争达到3%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有研发活动,建立研发机构占比超过15%。(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
3.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组织的主体。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用3-5年时间,培育5个具有市场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销售收入超十亿元的创新型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4.引导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及其他组织采取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者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等活动。用3-5年时间,建立1个以产权为纽带、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质运作的产学研联盟。(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九个一批”的原则,在做强一批、整合一批、重组一批、转型一批、混改一批、注销一批、破产一批、划转一批、探索一批中,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能动作用。着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做强一批经营状况良好、产品有市场、发展有空间的企业;着力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改造,盘活土地和闲置资源,转型一批具有发展商业服务业区位优势的企业;着力推进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集团公司层面股权结构多元化上取得突破,混改一批经营管理跟不上市场变化而陷入困局的企业,推行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八)高层次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行动
1.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采取“产业资本+人力资本”的模式,积极引进省内外企业集团的核心研发团队或成立研发分支机构。通过项目招标、人才招标、项目合作、人才租赁以及联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方式引进科技创新团队。深入实施“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用3—5年时间,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领域培育5个有望研发出重大产品、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带动重点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2.引进培育科技创新人才。继续实施“一园十站双百聚才计划”,依托大学生创业园这个育才平台,培养和聚集各领域人才来创业园创新创业。推进专家工作站建设,以科技合作项目为纽带,引进专家及其团队智力资源,形成以市级工作站为中心、以县域分站为依托、企业为服务对象的技术创新、融资服务、经验提升推广的良性创新系统。(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3.加强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培养一批转型创新发展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实施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工程,培养一批视野广阔、创新意识超前、管理水平先进的科技型企业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人社局)
4.培育工匠型高技能人才。适应产业向精细制造转变、向中高端跃升的要求,培育一批“能工巧匠”和“技能大师”。树立职业教育的新导向,加强校企交流、校企合作,向社会和企业输送大批工匠型人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九)技术转移转化行动
1.着力发展技术市场。整合现有技术转化和创新服务资源,促进技术市场建设提质升级。充分利用技术转移的政策和法规,巩固和完善技术合同认定制度,提高技术合同减免税的兑现水平。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登记制度,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入场交易,完善技术市场管理和监督体系建设。激活技术转移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技术市场对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扩散、价值发现、资源配置及规范交易的重要作用,提升技术市场运行效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整合成果、人才、资本、平台、服务等创新资源,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示范区或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发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带动作用,加大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产业和技术转移力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3.健全技术转移政策机制。取消科技成果鉴定,改由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科技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公共科技成果两年内未转化的,强制挂牌交易。巩固技术合同认定制度,落实国家有关技术转让减免税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4.提升科技中介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完善现有创业服务机构、技术转移促进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功能。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养技术经纪人队伍,并与法律、金融、会计、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协作,为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转化的全过程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优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发展环境,培育“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运行规范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十)多元科技投入和科技金融融合发展行动
1.加大和改进财政科技投入。根据财政情况逐步加大市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建立与竞争性经费相协调机制,逐步加大对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以及公益性行业科技的支持力度。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综合运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创新领域,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等方面普惠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落实国家对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相关税收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市地税局)
2.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建立市、县科技企业上市后备库,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山西股权交易中心等境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支持上市、挂牌科技企业通过增发股份和发行债券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支持上市科技企业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推动科技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和私募债券等。(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鼓励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成立服务区域科技产业协同发展的专项投资基金。支持设立和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等方式增强投资能力。(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3.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支持发展信用保险保单、贷款保证保险保单质押业务,鼓励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采取“政府+保险+银行”的风险共担模式,使无担保、无抵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开发推广科技企业履约保证保险、知识产权保险、首台(套)产品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和成果转化保险等产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质押贷款贴息、评估费用补贴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支持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为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研发和技术改造提供大型设备、精密器材等租赁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1.加强和改进党委对创新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创新型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区域、创新型企业发展。在各县(市、区)分管科技的副县长具体负责组织推动本地的科技创新工作。研究制定创新工作例会制度、创新发展第三方评估制度,形成上下左右合力推动、协调、落实创新的工作机制。重视科研试错探索价值,建设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扎实推进贯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要求,进一步把任务分工方案化、举措化,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出台具体落实措施。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以法治思维、改革精神、创新办法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二)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
1.深化市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符合我市实际、与省五大科技计划衔接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形成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新机制。忻州市科技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成并高效运行。(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深化高等院校科研体制改革。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置、编制管理、职称评审、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高校必要的自主权。给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推进高校“1331”工程,积极推进高校抓好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加强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为平台,不断提升忻州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实现互利共赢,良性互动,协同创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3.深化市属转制科研院所改革。鼓励转制院所进入大型国有企业或同领域的国有企业,或转制为科技类国有控股有限公司或国有全资企业。给予科研院所必要的自主权。加大对转制院所技术开发实验室和科研中试基地的支持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转制院所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依法保障转制院所员工合法权益,鼓励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
4.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将符合条件的科技资源及时纳入科技资源开放与共享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券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降低创新创业成本,促进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合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加大考核力度
完善以创新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将创新驱动发展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重视科技创新,自觉服务创新,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考核办)
(四)加大合作开放力度
实施“东进西联南融北合”的开放开发战略,深入开展我市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环渤海地区合作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研究,高效用好太原都市圈建设机遇,积极开展科技招商。积极推动“风投+科技”发展模式,搭建省内外风投机构与高科技企业的投资科研嫁接桥梁,积极引进重大科研项目。通过产学研合作,引进科研院校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探索尝试柔性引进国外专家、海外智力为企业服务,发挥“星期天工程师”的巨大作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五)加大创新生态建设力度
1.形成鼓励创新的文化环境。大力宣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好创新故事,宣传创新典型,推动形成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构建全社会共谋创新、各方面共促创新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2.建设支持创新的空间环境。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扶持发展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专业化众创空间。推进建设一批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园、科技孵化器,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合伙创业、休学创业。积极组织参加山西省创新创业大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3.完善有利创新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科技创新法律法规,清理、修改不符合创新导向的规范性文件,废除制约创新的制度规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
4.营造崇尚科学的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加大科学普及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加强科学教育,激发青少年的科技兴趣,提高全民科学素养。(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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