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7-03209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13710”信息督办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重点工作任务等督办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7〕121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13710”信息督办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重点工作任务等督办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3710”信息督办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7〕51号),扎实做好我市“13710”相关制度承接配套工作,大力推进全市政府系统以“13710”工作制度为牵引的效能革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忻州市“13710”信息督办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忻州市“13710”信息督办系统省、市级重点工作任务督办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忻州市“13710”信息督办系统省、市级重大改革事项督办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忻州市“13710”信息督办系统省、市级重点工程督办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忻州市“13710”信息督办系统省、市级重点技改项目督办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忻州市“13710”信息督办系统省、市级重点招商项目督办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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