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总结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民政建设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出台法治民政建设总体部署文件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建设法治民政工作,我局根据人事变化情况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局法治民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胡永华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同时结合业务工作,对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分工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有力的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实施,确保了依法治理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根据市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市局面向全市民政系统制发了《忻州市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民政法制建设实施方案》《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要点、通知,明确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教育对象、主要内容及具体实施工作步骤。 

  (二)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安排的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并对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分工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将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等法治民政建设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情况 

  为贯彻执行《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局将依法行政纳入到了对区县、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中,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任务。为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局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科室,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年度规划,并利用发放宣传单、宣传册、设置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治了宣传教育的效果。 

  (四)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民政建设有关工作的情况(研究次数、研究内容)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相关工作,2018年全年共召开4次局长会和3次党组会研究“地名管理办法”相关工作。 

  (五)检查督促县(区)民政局、局直事业单位落实法治民政建设(依法办事责任)要求的情况 

  为确保法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下发了《忻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监督制度的通知》,健全了监督机制;下发了《忻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2018年全年开展监督依法治理工作共3次,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六)落实法治民政建设有关经费的情况 

  为确保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安排了专职的工作人员,并落实了专门的办公场地,同时还将依法治理工作的经费纳入了本单位财政预算,确保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人员情况 

  根据局三定方案规定,局办公室为市民政局法制工作机构,主要承担法治民政建设相关工作。目前我局现共有委托行政执法人员3人(忻府区殡仪馆1人,金山公墓管理2人)。 

  (二)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情况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也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客观要求,更是促进转变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为此,我局与山西不紧不惠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用了法律顾问,合同中对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的约定,法律顾问对涉及我局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项目研究、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为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合法的、切实可行的意见。2018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问题咨询共计30次,开展专题法律讲座2次。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建设法治民政工作,我局根据人事变化情况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局法治民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胡永华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同时结合业务工作,对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分工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有力的推进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实施,确保法治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由局办公室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查本部门(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 

  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集中在局宣传栏、机关支部微信公众号等对机关全体职工及所有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兵役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地名管理条例》、《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9月邀请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法律专题讲座,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为方便广大群众查阅、知晓我局制定的法律法规文件,明确自身的权力和义务,以及具体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文件、申报条件等,我局在官方网站上设置了法律法规专栏,对我局出台的所有的规章制度均予以公布,加强了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四、落实行政决策有关规定的情况 

  认真执行《忻州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忻州市民政局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忻州市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政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决策程序,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确定对重要事务、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执行集体决策。同时,坚持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适时给予调整和改进政策。紧紧围绕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认真做好本部门重大决策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工作,并对可公开的决策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公开。通过完善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有效提高了民政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认真执行《忻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州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开、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努力推行依法行政工作。 

  六、复议诉讼情况 

  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忻州市民政局行政复议工作办法》、《忻州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信息,截止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七、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 

  (一)制定出台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文件的情况 

  在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民政厅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评估、清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经常性的向有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任务的科室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报备工作情况 

  加强日常办文审核。局办公室认真履行文秘工作职能,对机关发文进行严格审核,对科室起草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力义务的文件,进行了提醒告知。每年年初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经征询业务科室意见,向局行政办公会提出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的规定开展送审和报备的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 

  (三) 2018年新出台规范性文件数量 

  2018年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为5件,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为289件。 

  (四)机构改革涉及民政法制建设情况 

      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将根据人事变化情况将适时调整局法治民政建设领导小组。 

    

    

  法治调研督察员    王毅   副局长    13903506823 

    

   

                                                                                                          忻州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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