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金融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金融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深化忻州金融改革,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大力支持转型发展,支持重点改革领域,着力化解结构性融资困难,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建设与实体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和《忻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本次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是2016-2020年,展望期至2025年。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全市金融系统紧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和市场体系,不断强化金融业的社会服务功能,金融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中介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创新业态进一步丰富,金融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 

  1、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多元体系日趋完善。“十二五”期间,忻州初步形成银行、证券、保险、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机构并存,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金融机构协调发展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15年末,全市金融营业网点突破1000个,从业人员近万人。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晋商银行、晋城银行等在忻设立分支机构,银行分支机构网点达622家。有村镇银行7家,证券营业部3家,保险机构网点120家,典当行1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0家,小额贷款公司108家,忻州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2、金融市场发展迅速,金融实力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市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债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快速发展。2015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41.7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14.97亿元,分别是“十一五”期末余额的1.73倍和2.02倍,存贷款总量明显增加。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从2010年10.01%下降到6.37%。保险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年均增长6.4%, 2015年实现保费收入34.31亿元,保费深度从2011年的3.83%上升到5.04%,保险密度1091.91元/人。 

  3、金融改革稳步推进,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十二五”期间,“助保贷”在全市大范围推广,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以解决“三农”问题为出发点,开发“助羊贷”等多种农业贷款。以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为契机,忻州农商行、五台农商行挂牌成立,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永安信(忻州)股权投资资金成功揭牌。邮政储蓄银行立足县域经济实际,推出一系列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深受基层群众的欢迎。 

  4、金融监管体制逐步完善,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随着金融监管法制化水平的提高和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我市金融运行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以人民银行、银监分局为主的金融监管体系,坚持依法监管和在发展中化解风险,金融安全保障程度明显提高。充分发挥市金融工作领导办公室作用,协调处理金融发展和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有效推动金融领域重要工作的开展。 

  5、金融服务体系和功能日趋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金融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应用取得新突破,支付清算体系功能进一步强化。快捷支付快速发展,特约商户、POS机、银行卡交易不断普及。银行间企业和个人征信信息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运行,整合环境保护、电信、质监、社会保障、法院等信息,征信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和自然人基础信息基本覆盖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建立反洗钱、反假币、反逃债等工作协调机制,有效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社会经济的安全稳定。 

  (二)“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期间,既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金融业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特别是省委提出“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必将对我市“十三五”期间大力发展金融业提供有力支持。从我市自身看,金融文化底蕴厚实,自晋商忻州商帮始几百余年忻州金融生生不息,虽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随着国家各类扶持政策的不断加强,后发优势明显。我市南依太原都市圈,东临京津冀经济圈,西接呼包鄂榆城市群,处于我国西北北部流通大通道内,境内交通发达,对外联系方便,区位优势同样明显。 

  忻州金融业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金融产业结构不合理,金融功能有待提升;金融机构门类不齐,金融法人机构薄弱;融资方式单一,实体经济融资困难;金融类中介服务组织体系不够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难以形成比较优势;金融环境有待提高,社会认知不足;民间资金较为充足,但是转化渠道缺乏。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转型综改试验区紧密结合起来,全力实施“1661”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努力构建体系健全、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监管科学、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业成为全市基础性和关键性产业,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发展原则 

  按照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市场主导、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坚持金融与经济相协调,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坚持绿色与特色相结合,以绿色发展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开放与创新并举,不断提高金融业服务社会能力;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突出相结合,着力发展地方特色金融产业;坚持本地金融发展和区域金融合作相结合,提升金融竞争力、影响力。力争建成与忻州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相适应、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监管科学、功能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打造创新金融产品,推进协调金融改革,构筑绿色金融体系,扩大开放金融环境,创造共享金融模式,不断改善金融发展与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坚持以特色发展为主线、创新发展为动力,着力健全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开展区域间金融合作交流,打造区域性专业特色金融,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着力推进地方金融创新发展,努力把忻州建设成依托太原,东接京津冀,西连呼包鄂榆,服务忻州区域经济、辐射延伸金融功能的区域性金融交流节点。努力形成蕴含创新金融、协调金融、绿色金融、开放金融和共享金融为一体的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金融与经济、社会的互动和谐发展。 

  力争到2020年,实现地方金融业发展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的显著提高,实现民间金融规范健康发展,努力将忻州市打造成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使忻州市地方金融业的规模、质量和效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2、具体目标 

  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比2015年翻一番,力争总量突破100亿元,占GDP的比重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超过10%和20%,成为忻州市的基础产业和关键产业。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形成业态丰富、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市场体系。 

  ——银行业。形成以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大型银行为主体,全国性(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骨干,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并存,功能齐备、分工合理、信贷投融资功能完善的现代银行业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十二五”期末的11家增加至30家以上,存款规模年均增长10%左右,贷款规模年均增长15%左右,改善存贷比偏低的状况,力争达到55%左右,力争不良贷款率保持低位。 

  ——保险业。形成中资保险、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共同发展,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的开放有序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由“十二五”期末的20家增至40家以上。保险深度保持在5%以上,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 

  ——资本市场。形成活跃的资本市场融资局面,建成股票、债券、基金等种类齐全、各类证券机构发达的证券市场体系。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达到5家,新三板上市公司达到30家,累计直接融资规模由1.1亿元增加至30亿元。主动对接以服务中小民营企业产权交易为主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数量超过200家。 

  ——地方金融。完善地方金融发展体系,形成与传统金融互补、功能较为完备的多层次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期末,成立一家忻州地方商业银行,以五台农商行、忻州农商行为代表的地方金融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资产规模突破百亿,县级农信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企业数量15家以上,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资本金5000万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控制在100家左右,注册资本金达到50亿元,平均注册资本金从2015年末的15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 

  ——新金融。引进和培育新型金融机构,积极用好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私募基金等新的融资手段。积极探索发展众筹、P2P等互联网金融。到“十三五”期末,完善互联网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金融衍生品、黄金交易、资金交易、票据、银行卡、私人银行、航运金融、小企业专营、贵金属等各类营运机构。“十三五”期末,力争设立或引进一批新金融法人机构。 

  ——普惠金融不断发展。小微企业、“三农”、大学生创业、下岗再就业、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水利建设等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到2020年,支农、小微企业再贷款累计发放额达到3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达到80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300亿元。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每年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每年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每年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城乡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金融服务产品和层次更加丰富,城市社区便民金融服务圈基本形成,农村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全市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社会各个阶层、所有群体。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机构体系,强化服务竞争力 

  紧紧围绕金融蓬勃发展的建设目标,构建适应忻州经济特点和结构转型需要的类型齐全、分工合理、高效安全的金融机构体系。大力推进银行业务创新和发展,积极发挥保险的功能与作用,培育新兴金融机构,优化发展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地方性金融组织。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忻州,进一步扩大金融网点覆盖面和金融业务规模。加快推进地方金融机构重组和改造,促进农信社改制,推动地方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壮大。鼓励各类保险机构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发展保险中介机构,推动设立专业性保险公司,积极拓宽保险业务领域。鼓励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关键设备、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分担风险的保险产品。完善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积极扩大与省内外知名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等与金融相关机构的合作,在我市设立区域分支机构。 

  (二)拓展金融服务,提升经济贡献力 

  发挥金融资源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中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忻州煤炭、铁矿、电力、装备制造等传统支柱产业和房地产业去产能、去库存的金融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对主导产业的融资支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向全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打造统一高效的信息平台,为资本与项目、资本与企业、资本与市场、资本与资本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全方位、一站式的对接服务。缩短银行、证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与客户的距离,提高服务效率。以项目为载体,多元化地创新资本组合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合法、规范、有序进入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加强租赁业务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完善融资租赁业运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广服务国民经济相关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 

  (三)加大金融扶贫,共享金融驱动力 

  实施“3659”脱贫攻坚策略,推进金融扶贫,建设好农村金融机构、信用、支付、保险、担保、村级服务组织六大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村镇银行、民营银行,推动有关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具体解决贫困户资金缺、贷款难的问题。落实证监会IPO扶贫政策,培养或者吸引优质企业积极进入资本市场。利用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以及过桥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做好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试点。用足扶贫再贷款规模和利率优惠政策,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向贫困地区延伸服务网络,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乡镇全覆盖和金融业务行政村全覆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优先在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对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性发展脱贫互助资金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增加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相关政策,我市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本地信贷投放,确保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完善资本市场,发挥金融辐射力 

  将融资模式由传统的间接融资发展为以直接融资为主的多层次融资体系。大力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扩大金融市场业务。扩大试点,鼓励通过合格审慎评估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发展股权融资模式,与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合作发展“新三板”融资模式。鼓励民间资本流向重点发展领域和中小企业,构建我市PPP政府融资平台。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充裕优势,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和社会事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助保贷”,帮助小微企业发展。按照“控制总量、注重质量、合理布局、防范风险”的要求,严格准入门槛,完善制度设计,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扶持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中小融资性担保企业增资扩股,逐步形成市县两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对于经济中等发达、民间资本活跃、正规金融机构服务不足、有一定规模经济辐射效应的县(市、区),建立政府融资平台,规范和加强民间资本有序投资、合理利用。 

  (五)建设人才队伍,激活资源集聚力 

  创新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和模式,大力引进熟悉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和金融创新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引进的金融人才给予配偶和子女就业、入学、住房、安家等方面优惠待遇,新设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可享受忻州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加大金融人才培养力度,依托我市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扩大对紧缺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加强金融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金融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专业课程设置与职业岗位、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引导省内外知名的金融培训、资格认证机构开展高端金融人才、金融服务外包人才教育培训、在线资格考试与认证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在职培训,输送优秀员工到国内优秀金融机构进修学习,培养具有深厚的业务功底的技术骨干。 

  (六)优化特色金融,提高创新引领力 

  鼓励金融机构加快转变自身发展方式,创新业务,拓展产品,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能力。健全完善产业金融体系,加强对绿色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融资支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实现基本金融服务普惠制与均等化。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业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推进先进制造业市场化融资,引导风险类金融产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金融创新产品进入现代服务业,不断丰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与现代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实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适合忻州本地发展的特色金融。 

  (七)促进开放合作,激发区域联动力 

  加强区域间的合作,学习金融较发达城市的经验,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金融人才等各方面加强交流。加强与院校和专业研究咨询机构合作,建立金融服务研究中心和研究基地,从事金融服务的研究、咨询与培训业务。探索引入村镇银行管理公司,打造村镇银行的中后台管理、服务基地,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后台服务集聚发展。主动对接京津冀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太原城市群和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城镇化发展,着力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多元发展。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吸引陕蒙煤炭产业转型和河北重工业转型的过剩资金,投资我市重点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八)加强环境营造,增强金融软实力 

  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立法、司法和执法工作,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发展特色金融文化,努力营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信用忻州。强化金融机构诚信意识,规范金融机构从业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大对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非法吸存、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基础,完善金融业征信系统功能,推动建立金融数据库,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接入山西省金融类与非金融类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积极鼓励在企业信贷中使用非金融信用信息资源,全面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有效化解金融风险。运用信用信息维护经济秩序,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的监督管理,建立金融工作部门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风险防范联动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 

  四、重大举措 

  (一)完善金融体系,优化产业结构 

  鼓励支持银行业机构到县域增设分支机构。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支持“三农”发展。银行业机构特别是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发挥专长,建立适应忻州市情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专营机构和运营机制,健全向县域经济倾斜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农村地区机构网点布局,稳定现有网点,拓展乡镇服务网络,限制现有乡镇网点撤并,适度提高农村地区网点覆盖水平,拓展农村金融业务,稳步发展涉农信贷,加大对富民增收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力争“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 

  大力引进专业化、特色化的保险法人机构。积极引导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县域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建设,优化全市保险机构网点布局,培育和发展农村保险市场,形成覆盖农村地区、多层面、多形式的保险业发展格局。 

  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制。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坚持市场化原则和股份制方向,坚持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推进现代银行制度建设。2017年完成繁峙农商行挂牌,中期完成河曲、神池、岢岚农信社改制农商行筹建,启动原平、代县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加快定襄农信社改制,力争2020年前全市11家农信社完成改制。 

  改革发展融资担保机构。对各县(市、区)的财政性融资担保公司按照持续资本质量和充足率、合规状况、风险管理能力、业务竞争能力四类指标进行监管评级。通过政府注资、吸收社会资本等方式设立混合所有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财政出资或增资设立政策性再担保公司,力争到2020年,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达到15家以上,各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 

  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每个机构选择一个农业生产重点县,在每个重点县各支持一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主办行为其提供全套金融服务。通过社区银行、小微支行和手机银行等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逐步建立贴近各类客户需求、灵活多样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态。积极推进金融业向实体产业延伸融合,推动设立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加快担保业、小额贷款公司、典当以及融资租赁公司等新金融的发展和聚集。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引入国内一流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培育扶持以忻州为总部的互联网金融类公司。 

  打造金融服务中心。以金融一站式服务为基础,打造金融服务中心,吸引银行、证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入驻,缩短机构与客户的距离,提高服务效率。根据现有产业园区和金融资源基础分布现状,结合城市规划统筹发展金融服务中心,重点在忻府区规划构建金融服务中心,同时设立流动服务平台,各县(区、市)及重点产业园区有序发展金融产业,争取引进若干家有较大规模的金融机构入驻服务中心,培育和吸引一批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初步形成金融服务产业的集聚态势,形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创建民间资本服务平台。借助雄厚的民间资本,创建民间资本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新兴战略行业等领域。组建市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推进本地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发展,吸引外地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驻,鼓励和引导全民创业。组建市级产业投资基金,大力推进股权投资发展,推动形成一批本地股权投资机构。落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贴息等优惠政策,发挥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作用,创新担保方式,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 

  树立地方金融品牌。推动五台农商银行发展成为具有品牌效应的农商银行,在夯实本地市场的基础上,扩大跨区域经营范围,增强盈利能力,稳步提高信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择机启动发股上市工作。加快村镇银行筹建工作,积极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进一步丰富金融业态。 

  (二)创新金融服务,提升发展水平 

  提高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和调动更多信贷资源投向国家级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设施装备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继续加大对惠农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畜牧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等贴息贷款的支持力度,努力扩大覆盖面,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降低门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额信用贷款和民生领域的资金投放。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为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提供依法合规、操作简捷、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 

  发挥金融资源在供给侧改革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按照有扶有控、区别对待的原则,强化金融资源引导作用,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优质企业、暂时困难企业的资金需求,有序收回低效率企业、“僵尸企业”金融资源。优先支持保障住房、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注重把握货币供应量的松紧适度,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为企业提供项目投融资、财务管理、政策咨询等各类金融中介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企业资金运营效率。利用市场化手段降低企业债务率。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合理消化高杠杆行业的债务负担。探索建立不同类型金融机构间的全面合作机制,进一步开发交叉性金融工具和业务品种,提高金融综合服务水平,推进区域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效对接,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进一步优化金融空间布局。从组织领导、资金支持、土地供应、基础设施等多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全力推动忻府区辐射全市的现代金融中心建设,在五寨、五台建设区域性金融扶贫服务节点。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给予融资支持。 

  加强金融基础性服务体系建设。实施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依托新农合、新农保代理渠道和电子化平台,通过在乡村卫生所(室)、便利店、村委会、电信移动网点等设立惠农服务点,完成覆盖县(区)、乡、村三级的服务网络,为持卡农户提供查询、转账、取现、自助还贷等基础金融服务。完善支付清算体系,推进支付清算系统在农村地区延伸,确保符合条件的涉农金融机构网点全部接入支付系统,畅通农村地区支付清算渠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进账户开立、支付结算、存款类产品、外汇兑换等基础型金融服务。扩大POS机、ATM机布设范围,大力推广网银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重点市场非现金支付业务全覆盖。 

  构建专业化农村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引进和培育重点服务于农村地区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证券咨询、保险经纪等服务组织。鼓励发展面向农村的商业保理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引进培育金融软件企业开发农户理财和小微企业的服务软件,支持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在农村开展业务。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创新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满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需求。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直接相关的保险品种。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对接,扩大保险资金在我市的投资渠道,引导保险资金向城镇化建设、“三农”和小微企业投资,增强保险服务保障能力。探索完善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有效途径和模式,积极服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 

  设立和完善面向“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政府引导基金。吸引企业和民间资本注资,做大资金规模,放大资金效应,为“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等金融服务。鼓励设立以本土资本为基础的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和私募基金,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到县域、乡镇和偏远地区提供普惠金融服务。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考核政策,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机构,进行单独考核。完善以财政、税收、货币和产业政策有机结合的长期化、制度化的农村金融和小微金融政策扶持体系。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强财政与金融合作,增强扶贫开发工作力度。 

  (三)实施金融扶贫,助推扶贫攻坚 

  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扶贫攻坚中的优势和作用。引导和鼓励政策性银行利用开发金融优势,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本地银行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为贫困县“三农”发展提供期限长、成本低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深化与政策性银行合作。鼓励支持国开行、农发行在忻开展金融扶贫业务,支持农发行分行在忻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争取五台、静乐列入国开行、农发行帮扶地区,开展与政策性银行深度合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以超常规的举措和市场化的方式推进脱贫攻坚。将政府组织协调优势与政策性银行融资融智优势相结合,推动建立社会化脱贫攻坚合作机制。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相结合,探索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 

  政策助力金融扶贫。借助“两山扶贫”(太行山、吕梁山贫困地区扶贫贷款)、“两权抵押”(农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进一步向乡镇以下延伸金融服务,提高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借力“惠农卡+转账电话”村村通工程,便利农村金融发展。 

  利用证监会“IPO绿色通道”吸引培育优质企业。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吸引外地优质企业注册到域内贫困县,培育本地优质企业积极试水新三板市场,培育和引进优质企业,助力忻州脱贫攻坚。 

  推广扶贫小额贷款。对有条件的贫困户,由县级扶贫部门和帮扶干部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扶贫资金全额贴息。 

  创新扶贫金融产品。总结“助羊贷”成功经验,继续设立特色基金,发展特色农业。继续推进“三农”保险发展,重点做好玉米、奶牛、能繁母猪以及特色农业保险发展。加强与优势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 

  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试点县。广泛宣传,全面部署,解读政策,盘活贷款。试点发展金融下乡,在五寨县试点“土地抵押,村干部担保”、“零抵押贷款,诚信担保”、“穷人贷款、富人担保”等新型金融扶贫方式,达到金融助力扶贫的目的。在河曲、定襄创建“信合便利店”“农金服务站”,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金融流动服务车”,逐步在全市推广金融下乡试点。 

  有序发展合作金融。加强农村便民金融服务点和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三农”融资改革。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展农产品存货质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推广以设施大棚所有权、大中型农机具、农产品订单以及农业知识产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 

  (四)增强市场功能,拓宽融资渠道 

  稳步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加大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战略合作,促进更多涉农企业上市和涉农上市公司再融资。加强与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深度合作,做好上市企业后备库建设。建立忻州市PPP政府融资平台,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民生建设。引进培育农业种子基金、农业风险投资基金、涉农私募股权基金、“三农”并购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组建地方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等机构。 

  强化银行机构的融资主渠道作用。制定《忻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综合考评办法》。《忻州市可调配财政资金存放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等,充分调动银行积极性。引导银行业优化信贷结构,重点加强对自主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社会民生、个人消费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开展政银企项目对接活动,创新对接方式,搭建三方互动平台。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力争实现票据融资零突破。积极推广“助保贷”、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等新的特色金融产品,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积极落实清理银行不合理收费政策。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股票市场。实施企业上市辅导,建立上市后备资源库,落实扶持政策,加强企业与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以及相关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联系对接。积极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特色农业、旅游业、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登陆“新三板”,鼓励企业对接产权交易中心,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落实“新三板”挂牌企业财政奖励及相关激励政策。 

  充分利用债券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提高金融资源的调配和再调配能力。加快形成多渠道融资局面,不断降低融资成本,减少企业经营风险。 

  创新发展期货市场。推广使用煤炭期货交易等金融产品,鼓励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利用大宗商品和农业品产地优势,发展期货市场,提升金融影响力。 

  着力发展股权投资。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和有限参与,鼓励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者积极参与创业投资,盘活股权交易。 

  发展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政策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吸引民营资本参与政策性担保,加大政府对贫困地区、涉农、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的支持力度,形成稳定的担保基金补充机制。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引导民间资本更多地服务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不断扩大普惠金融的融资渠道。 

  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为支撑,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引进专注中小企业业务的金融机构,积极重组改造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引导现有金融机构组建中小企业业务专营机构,组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建立网上产业、技术项目交流平台,形成中小金融机构集聚功能。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上市,探索发展高新区“新三板”市场,形成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功能。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简化信贷发放流程,优化融资服务,形成中小企业信贷中心功能。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行业特点,开发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形成中小企业金融创新功能。 

  (五)培养金融人才,建设人才队伍 

  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通过选派经济管理部门和市属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到专业金融院校集中培训,到金融机构总部和发达地区金融机构挂职工作等多种途径,深化忻州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鼓励各级政府与金融机构开展双向挂职交流,县区副职干部与市内各大银行副行长双向挂职交流,每期半年或一年,培养干部金融思维及金融业务水平。 

  大力引进高端人才。结合《忻州市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暂行办法》,落实人才引入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发挥自主性吸引优质人才来忻工作,给予政策支持,构建多样式、常态化的金融人才引进机制,吸引优秀的金融人才来忻州工作。 

  大力培育技术应用人才。积极发挥政府宏观引导和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协调作用,建立完善以院校、市场培训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内部培训部门为主体的金融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立专业的培训市场和培训网络,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采取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岗位交流、挂职锻炼、导师辅导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员工的职业能力素质。 

  创新金融人才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国家和本市激励产业发展、人才发展的政策,制定人才引进、培养和人才创业扶持等配套政策。设立“金融人才奖”、“金融创新奖”,加大金融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力度,建立科学的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人才市场化配置水平,激发金融人才整体活力和创造力。 

  开展多种形式论坛讲座。邀请国内省内高校和业界的学者、金融专家到忻州短期教学,传授最新的理念、知识和技能。举办针对政府工作人员、企业家、金融从业者的高端讲座,普及金融知识及政策精神,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运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六)培育特色金融,推动转型发展 

  发展特色传统产业绿色金融。加大对煤炭、电力、铁矿、铝工业等重点传统产业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专营机构创新绿色信贷融资模式,扩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覆盖面及影响力,鼓励开展能效融资项目合作。探索推进碳交易试点。鼓励绿色金融和产业链深度融合,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和绿色环保企业,加大对推进煤炭科技创新和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的金融服务,推动煤炭革命。落实差别化的资金扶持政策。 

  发展特色战略新兴产业金融。围绕新能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对国内外先进项目及政府重点项目优先支持。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质性支持力度。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推动各种融资方式进行组合,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创新金融供给模式,加大政策性支持力度,完善风险分摊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体系,加强宏观政策协调,促进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和融合。 

  发展特色农业金融。依托忻州资源禀赋特点,借鉴“助羊贷”成功经验,开发新型农业金融产品,加大试点推广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扶持特色畜牧业。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和当地优质企业、种养大户发起设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金融租赁公司、自助银行等贴近“三农”、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小微金融机构,放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村规模化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 

  发展特色文化旅游金融。推动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利用五台山—顿村—雁门关—芦芽山旅游带优势资源,推广新型金融产品,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旅游景点开发,盘活服务业,增加旅游附加值。利用PPP政府融资平台,扶持定襄、五台游乐设施服务业,扶持文化新军和现代传媒产业,推动定襄晟龙木雕等一批文化产业园区集群化发展,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发展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和完善科技金融投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企业与银行信贷、科技保险和资本市场之间的市场联动机制,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多种方式融资,实现金融与科技企业的有效结合。引导创业天使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信用债券。积极引导和鼓励科技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建立融通政府部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信用体系、担保公司、中小企业等于一体的中小企业组合金融服务体系。 

  (七)加强金融合作,深化区域开放 

  利用金融工具深度融合。利用金融推进建设三个门户、打造三个集散地、发展六大经济板块的“336”综改布局全面推进。快速发展保德县、河曲县所在“保府经济圈”,推进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多元经济板块融合发展,利用代县、繁峙县通过灵河高速实现与北京、天津的金融流、信息流互联互通。发挥金融要素对东部五台山,中部奇村、顿村温泉度假区,西部芦芽山“三个集散地”支持功能。运用现代金融产品,深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吸引各类资金流入。忻州东部对接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利用区域内旅游业,畜牧业,采矿业优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打造特色产业。忻府区依托太原,利用人力资源、土地资源吸引资金,继而反哺太原城市圈。充分发挥西部八县自身发展基础和优势,强化区域金融合作,吸引周边金融资产,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忻州经济发展新亮点。 

  “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吸引境外知名金融控股集团、主权财富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忻设立投资基金和分支机构。做好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服务,为我市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投资和工程承包活动提供有力支持。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外债管理等领域外汇管理改革,扩大外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险、资信调查、商账追收、保单融资等综合服务。支持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八)提升金融环境,开展“三信”工程 

  推进信心金融工程,发挥金融支撑作用。坚持金融振兴正确方向,引导企业合理利用融资方式,组织举办企业融资服务讲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树立健康的企业金融观念。指导有能力进入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建立正确的资本市场理念。 

  打造信用金融工程,防范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各类金融风险,致力打造“诚信忻州”。制定《忻州市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对县域金融环境的考核评价体系。开展专项活动,将银行不良贷款率降低到安全可控范围,控制在红线之内。整合公检法、教育、住建、商务、环保、水利、交通、工商、药监、质监、安监、税务、金融等多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忻州社会诚信信息平台。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加快非法集资陈案的处置进度。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防止规模以上企业资金链断裂发生的区域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非法证券期货、非法金融机构和其他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对各类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健全信息金融工程,增加金融活力。提升金融信息化水平,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快本地金融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忻州金融动态大数据平台,实现地区内金融资源互动。完善网络客户认证中心注册,实现客户之间互通互联。加强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沟通,提高金融信息化技术服务水平。依托新设立的忻州市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尽快开展忻州融资服务网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保证 

  在市级层面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机制,成立金融工作领导组,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出现的金融突出问题。着力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在各县(市、区)成立金融协调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发挥协调、组织和风险处置作用。建立市政府与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促进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结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拓展金融业发展空间,增强金融对经济建设的支撑作用。 

  (二)强化规划落实,有序稳步推进 

  创新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规范管理方式,完善“一办一行三局”监管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处理好纵向监管与横向协调的关系,保证规范管理的效率。各级政府要将金融规划任务纳入目标考核,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大力推进,确保完成各项规划任务。 

  (三)落实配套政策,完善反馈机制 

  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和金融企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性资金在中小企业、“三农”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加大财政对金融业发展的扶持和促进力度。培养人才队伍,提升金融凝聚力。建立有利于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壮大的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政策,充分利用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措施增加普惠金融资金来源。适度放宽涉农、小微企业、扶贫等普惠贷款风险考核监管的容忍度,提升金融机构参与普惠金融的积极性。 

  (四)优化金融环境,财政支持保障 

  加强现代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发挥“金融惠民工程”、“金融知识送下乡”等项目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贫困地区特定群体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重视金融、学习金融、运用金融、发展金融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建设,努力构建功能完备、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推进信用信息有序规范开放。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性资金在中小企业、“三农”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加大财政对金融业发展的扶持和促进力度。加快建立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做大做强新兴产业,有效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三农”发展,支持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五)加强金融监管,积极防范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精神,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金融监管体系。各级政府要承担区域性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健全金融业综合统计和分析制度,强化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各类市场主体纳入监测范围。金融机构要恪守职责,依法合规经营,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司法系统和地方政府要加强工作协调,增强金融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非法证券期货、非法金融机构和其他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加快金融风险处置,防范可能出现的新的金融风险。切实做到对各类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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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U02018010872351423076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