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忻建[2019]40号
市依法行政领导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障了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沿着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建设,我局紧密结合全市法制建设整体推进情况及行业发展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王连生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主任由政策法规科科长齐纯慧兼任,各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办理具体工作。为在2020年建成法治政府,顺利实施住建部和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同时,我局于2017年12月15日印发了《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强化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局党组成员的领导下,我局先后出台了《忻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忻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忻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忻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的领导真正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依法民主决策,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和民主化
我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山西神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史利岗律师为首席顾问的五人律师团为市住建局法律顾问,听取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忻州市住建系统的规范化、法制化。
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于2018年印发了《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审议制度(试行)》、《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确保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法制化。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根据《关于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电子备案打好基础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49件,其中忻州市房管局19件。
(四)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按照“谁设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认真梳理本单位现有的各类证明事项,共有59项证明事项,其中51项建议保留,8项建议取消。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促进依法行政,保证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我局印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统计分析制度(试行)》、《行政执法纠错制度(试行)》、《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我局依法行政及行政处罚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及适用法律正确。我局今年共有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6件,共收到罚款51.87万元。
二是圆满完成全系统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2018年3月,我局对149名已申领证件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证件进行了年检,其中,需注销人数为5人。圆满完成全系统注册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晋建法函〔2018〕1401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特制定《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忻建函[2018]195号),目前评查工作在进一步推进中。
(六)积极开展法制理论学习,重视抓好法制宣教工作
一是制定2018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积极进行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在全市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办发[2018]10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18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营造全局上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我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政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根据忻州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忻普法办[2018]2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积极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各单位均组织本单位学员参与日常学习积分,并参加了四月份宪法知识考试、十二月份监察法考试及年度无纸化公共法考试,我局参考率及合格率均为100%。
三是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忻州、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在8月13日印发了“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方案,下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组,迅速开展工作。我们在局办公楼楼厅电子屏上每天播出“依法行政宣传月”相关内容。在依法行政宣传月中,各单位积极配合,上街头宣传、执法车辆上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依法行政宣传月学习宣传活动工作成效良好。
四是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12月4日上午,我局组织忻州市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忻州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等单位在日月广场参加了忻州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活动现场,我局设置了法治宣传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放法治宣传用品、法治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并参观了忻州市“七五”普法图片展,观看了文艺演出和普法图片展览。
(七)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我局于2018年11月28日制定了《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应诉办法》。
我局今年有一件行政复议案件,浙江博凯仪表有限公司对我局逾期不予答复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违法提出复议申请。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已达成还款协议,申请人浙江博凯仪表有限公司已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我局涉及两个行政诉讼案件,一案为:忻州国泰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和忻州市忻府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第三人忻州农业实用技术服务中心不服责令停工通知、行政处罚案;另一案为:忻州市国泰贸易有限公司诉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和忻州市规划勘测局,第三人忻州农业实用技术服务中心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案。两案已分别于2018年9月7日、9月18日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局相关负责人及代理律师一同参加庭审,正在等待判决结果。
二、存在不足
(一)执法培训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法律素养有了新要求,要求我们不断加强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部分科室和个人对法律法规及务学习培训流于形式,学用不能有效结合,导致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高。
(二)部分单位尚未配备执法车辆和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音像传输、存储等设备,不具备外出执法并全程记录的条件。
(三)普法宣传尚需加强,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执法难度居高不下。个别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不够强,不知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简单粗暴地手段阻碍执法人员的执法。这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阻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执法工作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我局将紧紧围绕“科学、依法、规范、公正、创新”的工作理念,以“创业、创新、创优”为抓手,创新工作理念、优化服务方式,实施制度化、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提升依法执政,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法制培训工作力度
一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
二要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专业法学习培训,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以提高住建系统执法依法办事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执法体系
要加快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局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问题;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条件。
(三)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充分利用普法载体,围绕难点、热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工作的社会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栏、网站等大力宣传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及时更新普法信息,营造宣传氛围。组织“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工地广场、新闻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建设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城市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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