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0313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文机关:忻州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27日
- 标题:忻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7日
忻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体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决科学有力有效地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根据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冀永茂同志任组长,郭彬任常务副组长主要负责,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市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体育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直属各单位负责人担任。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体育局直属各单位都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抽调精干力量,健全工作机制,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单位要守土有责,“看好自已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一线指挥协调,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离岗。
二、强化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要在所在县(市、区)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本区域体育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1、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春节假期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实时掌握全体职工的身体状况和所在位置,对人员差旅情况进行统计,做好涉及外出人员的排查登记,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2、市摔跤柔道运动学校要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做好开学及训练组织工作,不得提前开学或集中训练。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和运动员、学生行踪和健康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各外训队伍必须坚持每日汇报制度,及时排查教练员、运动员情况。做好运动员公寓、训练场馆、餐厅等区域的消毒和通风工作,严格进行食品检验检疫。
3、加强赛事活动和室内公共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工作。暂时停止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隐患。暂时关闭全市各体育馆、游泳馆、健身馆等室内公共体育场馆,避免人员聚集。
4、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做好春节假期延长假期期间及疫情解除前的值班工作,坚守岗位,组织协调,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体系,切实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做好相关检查和记录。做好1月31日后的值班工作安排,随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微信、网站、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解读,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减少外出聚集、探亲访友,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运用各类电子类宣传载体、条幅等社会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及标语。发布相关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相信或转发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忻州市体育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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