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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7/2017-06993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忻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17年04月20日
- 标题: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7日
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一、忻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市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流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管理市设在各县市区的调查监测中心,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提供给各县(市、区)以及乡镇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忻州市统计局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忻州市财政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忻州市统计局机关
忻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教育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
忻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忻州市统计局忻府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五台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代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宁武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神池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岢岚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保德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定襄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原平市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繁峙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静乐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五寨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河曲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偏关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二、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三、忻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收入预算1987.68万元,比2016年增加747.6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861.88万元,比2016年增加84.86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列入其他交通费用。
2.2017年项目支出1125.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2016年项目支出安排462.99万元,2017年比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662.8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列入了农业普查第二阶段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经济运行监测及公交优待乘车人群调查、农业调查、企业一套表统计工作、网络线路租用、城市调查、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及六项调查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社区调查、《忻州统计年鉴》编印、统计年报编印、妇儿调查、农业普查、统计资料库房修缮、派驻农村工作队员及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以及国家统计局忻州调查队补助经费和忻州市城调队补助等工作的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预算与2016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考虑到2017年国家及省统计局对我市进行农业普查数据审核,接待费增加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上年相同。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2016年均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忻州市统计局今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34
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列入其他交通费用和员工福利费增加。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忻州市统计局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2万元。
四、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忻州市统计局
2017年4月20日
附表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3.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附表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附表8.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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