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3-00185
- 主题分类:对外经济合作
- 发文机关:忻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6日
- 标题:关于做好承接东部地区外商制造业产业 转移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商发〔2023〕4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关于做好承接东部地区外商制造业产业 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更好发挥利用外资在促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承接东部地区外商制造业产业转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在能耗、环境容量、新增建设用地方面要对东部地区外商制造业转移项目优先安排,足额保障。转移项目招工人员可由项目承接地给予新增就业奖励。转移项目生产用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市内收费取消其他收费和加价。东部地区外商制造业转移项目从东部地区搬迁设备等费用,可由项目承接地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
2、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运营中心、各省级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平台的带动辐射作用,主动承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商贸物流中心和专业服务中心。
3、各县(市、区)要把走出去和请进来有机结合,积极走出去,参加东部地区各类国家级展会。同时邀请东部地区外商到我市考察对接项目。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承接外商制造业产业转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把承接外商制造业产业转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
附件: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承接东部地区外商制造业产业转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忻州市商务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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