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3批次,合格样品112 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一、 不合格样品3批次
1. 忻州鼎尚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新建南路32号)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太原屯汇市场(企业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皇后园西路、购进日期2025-01-05)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 忻州鼎尚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新建南路32号)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北一行隆晟有限公司(企业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北城街道、购进日期2025-01-05)的芒果,噻虫胺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 忻州市忻府区伯爵大酒店(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新建路街道胜利路67号(原色织厂院内))自制的生产日期2025-01-21)的长方餐盘)-自行消毒)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合格样品112 批次
粮食加工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调味品6批次、肉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罐头2批次,糖果2批次,食糖1批次、酒类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餐饮食品16批次,食用农产品59批次。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其结构新颖、特殊,性能与传统烟碱类杀虫剂相比更为优异,有可能成为世界性的大型杀虫剂品种。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现重申: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二、凡在豆芽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苄基腺嘌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一种广泛使用的添加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细胞分裂素,是第一个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保绿防老,将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向处理部位调运等多种效能,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
6-苄基腺嘌曾在豆芽制发中被广泛使用,有助于其细胞分裂、成品无根须,部分商家在豆芽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为缩短豆芽生长周期,增加产量改善外观,非法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问题依然突出
3.复用餐饮具: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多数大肠杆菌感染临床症状表现为腹泻、肠胃感染,可导致人体肠炎甚至是严重的败血症。根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为不得检出。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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