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24年第12号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本期公布20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
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代用茶、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7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 5批次,合格样品20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一、 不合格样品 5批次
1.繁峙县聚宝家家乐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繁城镇南关村聚宝高层小区门口西)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繁峙县兴旺达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地址:繁峙县杏园乡小沙村北、购进日期2024-07-10)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 繁峙县繁城镇来来来水产门市二部(单位地址:繁峙县向阳南路蔬菜市场门面)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繁峙县杏园乡利东信达蔬菜水果门市(企业地址:杏园乡小沙村北、购进日期2024-07-08)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 繁峙县繁城镇来来来水产门市二部(单位地址:繁峙县向阳南路蔬菜市场门面)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繁峙县杏园乡利东信达蔬菜水果门市(企业地址:杏园乡小沙村北、购进日期2024-07-08)的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 定襄县信德铧美超市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忻州定襄县解放路199号)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繁忻州市华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小樊精品水果(企业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东街、购进日期2024-07-10)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 繁峙县繁城镇来来来水产门市二部(单位地址:繁峙县向阳南路蔬菜市场门面)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蓝秀粉条经销(企业地址:永丰西街农贸市场、购进日期2024-07-08)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合格样品 202 批次
粮食加工品8批次;调味品10批次;肉制品3批次; 饮料10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酒类2批次;糕点4批次;饼干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1批次;代用茶1批次;蜂产品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49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其结构新颖、特殊,性能与传统烟碱类杀虫剂相比更为优异,有可能成为世界性的大型杀虫剂品种。
2.噻虫嗪是一种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化学式为C8H10ClN5O3S,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
3.根据我国《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淀粉制品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小于等于200mg/kg.但只要食品中铝残留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全人群每周每公斤体重经口摄入的铝不超过2mg,就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一个60kg的成人每日摄入量不能超过约 17mg。
4.六价铬为吞入性毒物/吸入性极毒物,六价铬是很容易被人体吸收的,它可通过消化、呼吸道、皮肤及粘膜侵入人体。通过呼吸空气中含有不同浓度的铬酸酐时有不同程度的沙哑、鼻粘膜萎缩,严重时还可使鼻中隔穿孔和支气管扩张等。经消化道侵入时可引起呕吐、腹疼。经皮肤侵入时会产生皮炎和湿疹。危害最大的是长期或短期接触或吸入时有致癌危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规定,食用农产品(菠菜)中铬限量指标为0.5mg/kg(本次检测结果为1.26 mg/kg。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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