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收入情况
三、支出情况
四、其他情况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六、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河、湖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全市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全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约用水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市节水示范项目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指导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河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联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基建工程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对全市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对水质检测工作实施监督。
(十)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灾害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专项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由23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1个、所属事业单位22个。具体决算单位有:忻州市水利局机关、忻州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忻州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忻州市农水工作站、忻州市河道工作站、忻州市水利基建工程监督站、忻州市水土保持规划队、忻州市水产站、忻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忻州市小水电工作站、忻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忻州市水土保持项目工作站、忻州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忻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忻州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忻州市坪上水利工程建设协调处、忻州市水工程移民办公室、忻州市水利灌溉工作站、忻州市下茹越水库管理局、忻州市水利工程建筑公司、忻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忻州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忻州市水利科技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按照市财政局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及时上报,2019年9月5日市财政局对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决算进行了批复。现就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44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319人,年末实有人员260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240人。
二、收入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部门总收入23531万元,比上年22597万元增加934万元,增加率4%。原因是市水利设计院、市水建公司经营收入增加。
三、支出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部门总支出23563万元,比上年23109万元增加454万元,增加率2%.原因是市水利设计院、市水建公司经营支出增加。
四、其他情况
1、“三公经费”2018年支出 40.65 万元,比上年60.57万元减少19.92万元,减少率 33%。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本年度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本年度机关公务用车无新增车辆购置,现实有车辆3辆,事业单位实有公务用车21辆。公务接待费发生0.6万元,属于接待部、省厅水利上级人员6次31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66.25万元,实际支出59.53万元,比预算减少6.72万元,减少10%。其原因是采购费用节约。
3、国有支出占有情况:2018年末国有资产占有总值74418万元,比上年81315万元减少6897万元,其原因是市水利设计院、市水建公司结转应收账款。
4、市水利局机关经费执行情况:2018年市水利局机关经费支出878900元,其中:办公费66783.1元、手续费420元、电费21309.42元、邮电费1903元、取暖费124040元、差旅费239187.26元、劳务费35000元、工会会费1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其他交通费166177.22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900元。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2018年,我市的水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省水利厅的安排,坚持以市委、市政府“1661”发展战略和“3659”脱贫攻坚策略为统领,紧扣“抓项目、抓建设、抓管理”的工作思路,突出“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民生”的工作重点,注重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精准施策,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全面完成。
(一) 省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省约束性指标,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7.31亿立方米,压缩地下水开采量500万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7年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7年下降2.5%。预计可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市共下达各类水利计划资金5.36亿元、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22亿元、省级财政资金1.08亿元、市级财政资金0.06亿元,目前,除县政府整合资金7756.3万元外,已完成投资39842万元,投资完成率87%。
1、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018年3月20日,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990万元;2018年6月26日,下达省级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计划3560万元;2018年9月5日,下达省级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计划2068万元;2018年8月15日,下达市级农村饮水资金计划600万元,共计投资12218万元,其中:五台县政府整合省级资金100万元、保德县政府整合资金265.3万元、静乐县政府整合资金8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1772.7万元。拟开工建设607处工程,解决663个自然村,29.22万人的饮水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5万人,目前,已完成投资11772.7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2、农田水利灌溉工程
2018年1月15日,下达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3000万元,涉及河曲、神池两县,目前,除神池县政府整合资金710万元外,完成投资229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其中:河曲完成200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神池县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290万元,完成投资29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3、河道治理工程
2018年1月15日,下达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12000万元,用于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涉及滹沱河繁峙段河道治理工程、滹沱河代县段河道治理工程、汾河、桑干河宁武段河道治理工程、静乐县东碾河汾河交汇口治理工程。目前,繁峙段2000万元、静乐县东碾河汾河交汇口3000万元、代县河道治理资金181万元由县政府整合;整合资金5181万元,目前,完成投资3446万元,投资完成率51%。
4、水保生态建设工程(市考核任务)
工程总投资19163万元,其中:三河生态修复水土保持项目4000万元、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3898万元、坡耕地项目4250万元、京津风沙源二期项目5395万元、沟坝地项目620万元,保德县安家山淤地坝建设1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7543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20万元,涉及忻府区、五台县、代县、繁峙、宁武、静乐、神池、五寨、岢岚、河曲、偏关11个县(区),目前,除繁峙县政府整合资金1000万元、五台县政府整合资金420万元外,完成投资16945万元,投资完成率96%。
5、水库移民及扶持工程
计划投资1942万元,涉及忻府区、定襄、五台、原平、代县、繁峙、宁武、静乐、神池、五寨、岢岚、偏关12县,目前,完成投资1713.5万元、投资完成率88.23%。
6、汾河干流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
汾河流域生态修复静乐县汾河干流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303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5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966万元,投资完成率78%。
7、新建水库工程
保德县李家湾水库批复投资18240万元,已到位资金6149万元,目前,完成投资2144万元,投资完成率35%。
8、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2018年4月8日,下达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09万元,用于泵站、灌区、水库、堤防维修养护,目前,完成投资835万元,投资完成率92%。
9、防汛工作
4-5月份各县(市、区)对各自辖区内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有防洪隐患的其他沟(渠)道开展了“清河专项行动”,全市共投入资金550.27万元,清除河道淤积54.84万方,投入人工4178人次,投入机械1579台次,确保河道行洪通畅;5月23日,在《忻州日报》公布了各县(市、区)防汛行政责任人,水库、河道、淤地坝、水电站、县城的防汛行政、技术责任人以及市防指成员各单位的防汛职责;5月25日印发了防汛安全避险通告,统一印制10000份在各县(市、区)乡村、重点防洪工程、重点区域进行了张贴,进一步增强群众防汛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6月1日完成48座中小型水库“一库一册”编制工作,在责任碑公布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审核批复水库预测预报方案、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度汛预案,完善了值班值守、巡查、隐患处置等工作制度;落实物资储备总价值467.71万元,完善抢险队伍28支1050人,组建防汛抢险、工程隐患处置69 人专家组;入汛以来,各县(市、区)相继召开了防汛工作会议,对防汛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定襄、原平、代县、河曲、偏关县进行了防汛演练。截止12月底,全市平均降水529.7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多21.2%。
10、水资源管理
2018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7.31亿立方米,压缩地下水开采量500万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7年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7年下降2.5%。预计可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全市共划分水功能区31个,设水质监测断面31处,其中国控断面5处。31处水质监测断面有5处断流河干,1处不达标,25处达标,达标率为80.64%;5个国家重要水功能区监测断面4个达标,达标率为80%。
11、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完善了工作制度,对已有10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由市政府和市河长办分别印发。制定了《忻州市河湖日常巡查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建立了湖长制,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三是编制了“一河(湖)一策”,有155条河流编制了 “一河一策”方案。四是开展了划界工作,全市有78条河流开展了划界工作,占总任务的50.6%,其中进展较快的是市级管理的南云中河和峨河,治导线规划和划界报告编制两项工作都已完成;天池、公海、琵琶海3个湖泊已开展工作,占总任务的100%,目前已完成测量工作;有17座水库开展了划界工作,占总任务的35.4%,其中市级管理的下茹越水库已完成划界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五是持续推进 “清河行动”,全市今年累计清理河道及河岸垃圾74.15万方,清淤127.6万方,河道疏浚平整111公里,清理河道内种植物1.04万亩,清除河道内违章建筑107处,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养殖场18处。六是集中开展河道采砂活动整治,全市共清理取缔非法采砂、堆砂场点62处,其中黄河我市段共取缔非法采砂场点38个。七是强化了责任追究,针对黄河我市段存在的河道采砂问题,河曲、保德两县领导分别对黄河采砂管理责任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共约谈2次,约谈22人。忻府区对存在违法堆积、侵占部分河道建设加工砂设施等违法情况的牧马河高崖底段河长和有关部门共2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宁武县对发生破坏河道、垃圾侵占河道事件的新堡河县、乡、村级河长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所在村支部书记免职处分。
1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018年省厅下达我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102.9万亩,实际完成105.18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2.21%。其中:完成基本农田建设4.09万亩、水保造林71.83万亩、人工种草1.71万亩、封山育林8.93万亩、其他18.62万亩。忻府区完成5.09万亩、定襄县完成2万亩、五台县完成10万亩、原平市完成6万亩、代县完成8.16万亩、繁峙县完成10.97万亩、宁武县完成10.35万亩、静乐县完成10.35万亩、神池县完成7万亩、五寨县完成7.2万亩、岢岚县完成11万亩、河曲县完成5.8万亩、保德县完成6万亩、偏关县完成5.23万亩。
13、实灌面积
全市完成实灌面积224.54万亩。其中:忻府区53.3万亩、定襄县33.94万亩、五台县10.15万亩、原平市52.49万亩、代县26.65万亩、繁峙县24.4万亩、宁武县2.5万亩、静乐县3.42万亩、神池县2.1万亩、五寨县5.52万亩、岢岚县2.74万亩、河曲县4.01万亩、保德县1.5万亩、偏关县1.82万亩。
14、县域小水网工程
神池县龙泉水库可研已经省发改委批复;五寨县颐峰水库可研上报省发改委待批;宁武阳方沟、偏关马家山、静乐县杜家沟调蓄水库可研已经过省厅审查,并下发了审查意见文件,现正在开展立项审批所需的土地预审、环评、选址意见等前置性工作;保德县胡家庄已编制完成可研;岢岚宋木沟调蓄水库工程正在编制可研。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县域小水网供水工程建设领导组。
15、汾河、滹沱河、桑干河、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规划
市局根据县(市、区)申报计划,建立了汾河、滹沱河、桑干河、大清河域生态修复治理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并报省水利厅;四河流域生态修复正在编制详规
效果指标情况:
(1)经济效益:完成实灌面积224.54万亩,确保农业生产增收;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05.18万亩。
(2)社会效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2.5%;解决14个县663个自然村,29.2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了2018年汛期全市中小型水库和淤地坝无一跨坝,主要河流均未决口,重要城镇和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度汛。
(3)生态效益:水保综合治理面积105.18万亩。
(4)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市对我局责任制考核过程中,对社会公众测评,满意度为良好。
具体决算数据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共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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