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党政机关 法律顾问 公职律师 复工复产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1961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文机关:忻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19日
- 标题:忻州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忻司发〔2020〕10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9日
忻州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我市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晋司通〔2020〕11号)的要求,现就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高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企业有序、顺利复工复产,为维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当好法治参谋助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要充分了解和准确把握所服务单位的法定职责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在有关部门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出台有关防疫指导、监督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当好法治参谋和助手。要针对工人返工难、物流运输难、供应链运转不畅、企业资金链紧张、防疫物资缺乏等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先做好交通运输、财税金融、劳务返岗、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政策举措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政策跑在受困企业前面。
(二)协助梳理调整相关制度政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要协助所服务单位对前期制定出台的对企业复工复产有影响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梳理,对于需要调整清理的,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工作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切实增强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政治自觉,在党政机关的领导和部署下,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党政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和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党政机关在做好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同时,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依法履行职责。
(三)大力加强宣传引导。请各单位及时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发挥作用、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情况及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突出事迹报市司法局。司法局将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加大表扬力度,强化示范引领,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弘扬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科室:律师工作科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350-3020576 电子邮箱:xzsflsk@163.com
忻州市司法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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