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7/2019-037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人社办发〔2019〕8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9日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台山风景区组织人社局:
为推进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应用社保卡,全面实现养老保险业务全流程使用社保卡,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9〕3号),现将做好全市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制定通过经办窗口、自助设备、民生山西APP等渠道,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开展17项社保卡应用的业务流程。各县(市、区)拓展其他业务应用,需制定相应业务流程。
完成时限:8月底
二、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保卡应用实施方案〉和〈山西省社保卡应用操作规程〉》(晋人社厅发〔2013〕37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对发卡银行金融服务网点情况进行摸底,同时要按照发卡银行在县域服务需布设主、备两台即时制卡设备的要求,对即时制卡设备布设情况进行摸底。对服务网点不能满足要求、无法承诺在9月份之前将即时制卡设备布设到位的发卡银行,各县(市、区)可自行选择发卡银行,经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上报至省人社厅信息中心备案后统一换卡。
完成时限:8月底
三、协调各发卡银行,制定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激活方案,建立上门激活机制,引导领取待遇人员有序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
完成时限:8月底
四、对于县域养老金代发机构和发卡银行不是同一家银行的情况,要协调养老金代发机构解决跨行发放问题。如养老金代发机构不能跨行发放,要与发卡银行签订代发协议,由其代发养老金。
完成时限:9月中旬
五、开展经办机构、社保卡管理机构、发卡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社保卡相关知识、操作流程、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保证相关业务顺利经办。
完成时限:8月底
六、开展社保卡应用工作宣传,宣传内容包括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的申请新卡、挂失补卡、换卡、账户激活流程和时限要求,凭社保卡、电子社保卡通过窗口、网上平台办理养老保险业务的流程和要求,网上服务内容及操作方法等,达到参保人员持卡、知卡、用卡的效果。推广民生山西APP,让参保群众了解电子社保卡的签发和在养老保险中的应用,市局印制宣传海报和折页,提供各县(市、区)开展宣传。
完成时限:8月底
七、实现全市新退休人员(新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通过社保卡发放。
完成时限:8月底
八、读卡机具部署到位,全市实现养老保险17项业务凭社保卡办理。
完成时限:10月底
九、全市退休人员(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
完成时限:11月底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0350-3333628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0350-3029090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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