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规范性文件,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2、组织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实施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市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忻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24个独立财务事业单位,包括忻州市畜禽繁育工作站、忻州市动物检疫站、忻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果业工作站、忻州市绿色农产品发展中心、忻州市酿品产业发展中心、忻州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忻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忻州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忻州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忻州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忻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忻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中心、忻州市农业区划服务中心、忻州市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站、忻州市农业遥感监测中心、忻州市农业种子工作站、忻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忻州市肉制品产业发展中心、忻州市蔬菜产业工作站、忻州市水产服务站、忻州市饲料工作站、忻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忻州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627.6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91万元,本年收入5926.76万元,本年支出6461.43万元,结余分配0.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4.6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本年收入592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1.85万元,占99.75%;其他收入14.90万元,占0.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本年支出646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3.01万元,占44.77%;项目支出3568.41万元,占55.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8万元。本年收入5911.85万元,本年支出6441.7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3.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3.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07%,用于人大立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23万元,占4.71%,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30.44万元,占2.08%,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农林水支出3400.26万元,占54.28%,
用于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和其他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85.40万元,占2.95%,用于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2247.43万元,占35.8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75.2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32.82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45万元,具体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14.6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13.17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1.51万元,全部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4.57万元。
2020年度,我部门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和去年预算保持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2020年度,我部门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完成预算的74.07%,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及支出决算均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4.57万元。2020年度,我部门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6万元,决算数11.8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4.57万元。2020年度,我部门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6万元,决算数11.8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我部门机关拥有4辆公车,其中1辆为执法执勤用车,其余3辆为其他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无国(境)外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78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1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没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机关年初结转和结余459.15万元,本年收入2754.58万元,比2019年增加1721.8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支付给粮忻谷都杂粮市场建设投资补贴2000万元。本年支出3162.83万元,比2019年减少57.8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90万元。
2020年度,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07.08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为30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为9.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为296.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机关拥有4辆公车,其中1辆为执法执勤用车,其余3辆为其他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共用经费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