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五台山社会农村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体现更大担当,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民政事业新发展格局。

  一、增强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一)强化政治引领。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压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三管三必须”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形势,解决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两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认真修订完善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加快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三)突出主体责任。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持续推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

  (四)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考核奖惩。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二、完善工作措施,提升管理水平

  (五)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配套制度标准,持续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标准化建设,规范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市县民政部门要编制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严格防控风险。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民政服务机构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监管部门要对机构风险辨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七)精准治理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精准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化专项整治

  (八)加强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九)加强消防燃气安全整治。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火灾防范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扎实排查治理民政服务机构内燃气事故隐患。

  (十)加强食品安全整治。要将服务机构食堂的质量安全作为服务机构质量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监管。指导、督促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一)提升防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建设,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灾害防范化解意识。加强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积极倡导文明祭扫,防止祭扫活动引发森林火灾。密切关注极端气候、地质灾害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叫应”机制,健全临灾“关、停”等刚性约束机制,提高民政服务机构紧急疏散避险的能力。

  四、加强基础建设,守牢安全底线

  (十二)强化宣传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管理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先进典型,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十三)抓好督导检查。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督导检查实施方案,成立督导检查组,通过“四不两直”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自建房、燃气、消防、食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部位、重点环节盯住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整改无遗漏、无死角,并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

  (十四)加强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化。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有效履行兜底线、救急难职责。

  (十五)严肃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忻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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