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民政局值班职责

  (一)保证本机关与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民政本部门本系统之间的联络畅通。

  (二)掌握民政系统重大情况的动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重要事项。

  (三)协助局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四)及时接收传真、电话,妥善处理各种文电及事务,按程度和要求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五)热情周到做好来访工作,落实首问负责制。

  忻州市民政局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岗、离岗。因故不能到岗的,提前一天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向办公室报告后由办公室负责调整。

  (二)值班人员必须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保障值班电话畅通,做到工作联络畅通。

  (三)严格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在值班室交接班,节假日向下个班次的值班人员交接班。交接班时要将已办、正办和待办的事项以及有关情况和问题交接清楚,及时移交《值班日志》。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接待工作,认真承办好值班期间的来电来访及相关工作,果断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各个事项,将值班当发生的重大事情详细记录在《值班日志》里,并由值班领导签字确认。

  (五)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随意讲述涉及工作秘密的事项,凡涉案文件、来电登记务必妥善保管并向有关科室交接。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公物,保持值班室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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