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民间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指导和监督基层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负责评残、追烈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支持部队建设和部队参加地方建设的工作。
(五)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和军用饮食供应站的建设管理、服务保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的培训和就业工作。
(六)拟定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七)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八)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乡级以上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的相关工作。
(十)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一)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的监督落实,组织促进慈善事业政策的落实,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优待抚恤科、安置科、救灾救助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机关党委、区划地名科、监察室、双拥联络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忻州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局本级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市民政局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市民政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上年结余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618.4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618.43万元,包括:拥军优属0.01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46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67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90.75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80万元。
(二)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总计1630.2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4.25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586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福利彩票公益金。较上年减少425.42万元。
(三)支出情况
全年支出总计2694.65万元。较上年增加2077.36万元。
1、按类款项分:行政运行支出271.97万元,拥军优属支出74.14万元,民间组织管理支出5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9.99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6.67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49,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20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108.23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5.95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4.31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66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4万元。
2、按用途分:基本支出280.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7万元。项目支出2414.5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四)结余情况
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554.0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6.5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47.51,其中:拥军优属0.02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4.93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38.89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85.48万元,其他扶贫支出8.19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五)其他情况
2018年支出中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066万元,支出增大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市老年公寓的项目建设。
(六)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支出开展全市救灾、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及基层民主建设、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区划地名、优抚对象医疗及生活保障等专项业务的公务用车发生的燃料、过桥、过路、停车、维修、保险等费用。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自2016年公车改革后,局机关有2辆车调配到外单位,2辆车拍卖,从外单位调配过来1辆车,2017年财政批复核销2辆车,其他车辆财政未下文处置,实际保有辆为2辆车,账面公务车保有量仍为3辆,因此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29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与上级部门、兄弟省市民政部门、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业务交流、专题研讨、工作汇报等工作产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11批次、40人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16万元。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2018年固定资产总额133.26万元,其中车辆58.4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4.83万元。较上年增加6.78万元,其中实物资产3.53万元,无形资产3.25万元,因2018年的财务软件中没有无形资产一级科目,故将其放入固定资产科目下的无形资产科目。
(八)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部分指标存在差异率。
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66.75%,主要是追加的2018年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586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36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56.38万元所致。
(九)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8.09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中,政府采购预算73.2万元,其中货物类70.86万元,服务类2.34万元;政府采购决算61.55万元,其中货物类59.21万元,服务类2.34万元。总体比预算节约15.92%。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我单位2018年决算中没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需要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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