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机构

  市旅发委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和新闻宣传工作,配合新闻发言人工作;负责旅游年鉴及史志编纂工作;承担涉旅综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编制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综合协调科(审计科)

  统筹全市旅游产业改革发展工作,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承担市人民政府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联络;指导全市假日和应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编制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三)产业发展科

  负责拟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促进旅游产业投资;协调推进旅游产业项目的建设运营;促进旅游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指导培育旅游产业新业态;协调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建立健全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的便利化;指导旅游商品研发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公告。

  编制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四)规划开发科(政策法规科)

  拟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全域旅游工作;负责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

  负责旅游业的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全市旅游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承担旅游业政策法规的咨询工作。

  编制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旅游促进科

  承担境内外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参加国际、国内旅游行业的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等大型促销活动;负责国际、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交流。

  编制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六)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行业管理科)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监督管理。

  综合协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分类处置等综合监管机制;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的有关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公民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有关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行政应诉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防范体系和预警体系,组织拟定全市旅游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编制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七)外事侨务科

  按规定审核申报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负责收缴全市因公出国护照及赴港澳台通行证件;拟定全市公派出国(境)费用管理的规定,负责外事纪律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外事侨务活动的礼宾接待和对外联络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制定并执行外事接待标准和规定;负责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各类涉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国新闻机构和记者的来忻州采访的接待和组织安排;负责对外开放县(市、区)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涉外管理工作;建立忻州市处理涉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外突发事件;负责全市友好城市工作;掌握和促进全市与友好城市及合作伙伴间的合作交流;负责全市与国外缔结友好关系的申报事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拟定侨务工作政策规定,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境内的合法权益;管理华侨、华人的有关捐赠工作;做好侨务外宣等工作;负责委机关旅游外事工作。

  编制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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