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18-10249
- 主题分类:科技
- 发文机关: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30日
- 标题:关于开展第一届忻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科发29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30日
关于开展第一届忻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质量管理中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政府工作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山西省质量奖管理办法》(晋政发﹝2005﹞14号)和《忻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忻政办发﹝2018﹞11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由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第一届忻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为充分做好科技系统组织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一届忻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忻质强市办发﹝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评选对象
在忻州市依法注册成立,实施先进质量管理部办法,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组织)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忻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经营三年以上、具备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科学有效地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实现质量改进,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3、产品质量、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等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4、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环保、安全、卫生等重大事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无不合格记录,服务无重大投诉;
5、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个人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
1、对忻州市质量发展事业做出贡献;
2、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审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填写《忻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附件1)或《忻州市市长质量奖个人推荐表》(附件2),附实证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同时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出具推荐函一份,于9月25日前向市科技局递交相关材料。
联 系 人:卢建华 冯振宇
联系电话:0350-3399649
电子邮箱:xzskjj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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